住宿分配与补贴管理办法修改

时间:2022-11-23 11:46:08 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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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分配与补贴管理办法修改

一、 宗旨/目的

1.1 规范宿舍分配,保障入住人员环境秩序,完善入住管理制度,为全员职工提供满意的生活条件。

二、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 分类结构:(总部宿舍楼)

3.1. A、标准间面积20m2;住房费400元/月;小房间面积10m2住房费;200元/月两类;

四、 房间分配收费及入住标准

4.1. 根据现有床位设施,A标准房间:经理以上级别2人/间、主管或同级别类定为3人/间,员工及一般职员类定位4人/间;B,小房间:经理以上1人;主管或同级别类、员工类定为2人/间入住。

4.2. 根据房间标准入住人数,凡是正常接受安排分配入住的,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现有的住宿条件。

4.3. 双职工合法夫妻在宿舍条件允许情况下,申请单间入住,须向公司缴纳适量住房费用,标准房间:员工及一般职员按12元/M2计算,即240元/月;主管或同等级别按9元/M2计算,即180元/月;经理级以上按6元/M2计算,即120元/月;小房间双职工免费提供入住。

4.4. 双职工夫妻当中一方或双方是经理级或同等级别以上,双方工龄相加满8年,一方是主管或同等级别相加满12年住房费用全免。

4.4. 单身职工除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和级别人员外,不提供夫妻房,无权享受单间待遇,个别殊情况确实要求住单人间,宿舍条件允许,申请后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如有空余单间可以安排,能自愿接受入住条件情况下,但须向公司缴纳房租费用,①员工及一般职员:房间按20元/M2计算,标准房面积为20M2,即400元/月,小房间面积10M2即200元/月。②主管或同等级别:房间按15元/M2计算,即标准间300元/月,小房间即150元/月;③经理以上:房间按10元/M2计算,即标准间200元/月,小房间100元/月。

4.5. 凡是安排享受免费入住或属于免费条件入住宿舍的,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不包括子女家属非公司人员,若带子女家属或非公司人员(18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外)入内居住须登

记并收取管理费每天20元/人,费用由收留人员或被访人员支付,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8. 住夫妻房人员若中途一方离职,应及时向行政后勤办理退房申请手续,未办理将默认续住会继续按费用扣取,当月入住不足整月按天计费。

4.9. 宿舍入住人员若中途退房在外租房居住,依据退房人员登记的日期时间为准,计住房补贴时间。

4.10. 公司所有合乎条件入住者,按照现有条件房间已经有人居住或住满,不做宿舍调整,情况法分配者不再安排。

五、 内部职工外租人员补贴标准:

5.1 无法满足及宿舍安排入住的情况下,根据《住房补贴管理办法》予以适当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总监(原150元/月)调整到200元/月;主管和经理(原100元/月)分别调整到:主管:133元/月,经理180元/月;员工(原70元/月)调整到100元/月。

5.2. 内部职工外租房人员,未满一年若中途离职,取消补贴标准,即按普通补贴实施:普通补贴金额是:总监:150元/月,主管和经理100元/月,员工70元/月。

5.3. 补贴方式:凡属于住房补贴情况的,当月入职或在岗累积满14-23天的按半个月补贴,满25天以上按整月补贴,未满14天无住房补贴。

5.4. 有补贴交通费用、机动车辆油费等其他享受范围的,均无住房补贴,若中途停补,可提出申请,从登记之日起计算房补。

六、 其它/说明:

6.1. 公司有来访人员临时住宿舍只能同被访人员同住一床,不得占用房间其他床位以免影响内部职工入住安排,来访人员入住宿舍时间超过3天以上公司将计费收取来访人管理费每天10元/人,和受访人员独自享受单间的按房租费用标准计费,其费用在被访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6.2. 凡住宿舍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另行计算不在住房费之内,电费按

1.1元/度计算,所有住宿舍职工根据级别分类:主管或同等级别以上每月补贴20度/人,员工及一般职员每月补贴10度/人,超出余下部分电费由房间入住人员平均分摊。

6.3. 住房补贴发放时间:每年底统一发放,若中途离职于结算工资时发放。

住宿分配与补贴管理办法修改 [篇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宿舍的管理,合理、公平地使用集体住房,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有条件享用住房的人员统一住房租金和房屋津贴标准。

二、申请入住公司宿舍或房屋津贴的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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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安排调离现住址,且需租房住宿的;

(2)项目开展初期已定位设置员工宿舍的;

(3)申请人属于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的;

三、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1)经批准入住宿舍的,由项目负责办理员工宿舍入住和退住的相关手续;

(2)经批准同意领取住房补贴的,须在批准日起30天内行政部提交与实际住址相符的租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当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后,应在拿到房屋钥匙一个月内通知所

在项目办理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如发现属恶意隐瞒情况的,公司将追究双倍损失。

四、宿舍及住房补助标准

五、公司宿舍的管理

1、宿舍的管理由所属项目直接负责,行政部负责监督及给予协助支持。 2、项目设立宿舍专管人员,负责本项目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1)宿舍专管人员由所属项目自行选派,名单上报行政部; (2)宿舍专管人员的负责的工作包括:

*负责办理宿舍入住和退住的登记手续,指导入住人员填写《住宿登记表》并于每月4日前提交行政部备案;

*公司宿舍地址、入住信息变动、调整的,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行政部。

*负责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填写《宿舍定期检查表》并向行政部提交书面检查报告,至少每二个月一次。

*协助项目负责人计算项目所有宿舍的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的摊分,按要求填写《宿舍租金表》并于每月4日前上报行政部。

*协助项目监督管理宿舍的日常内务。

*协助项目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减低火灾等安全的发生

机率。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同意。

六、入住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个人物品不随意摆放;

4、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使用电视、电脑、手机、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七、住宿人员需自行承担的费用

1、按标准向公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总经办:

1、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2、住宿人员未经批准,留宿亲友的。

八、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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