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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费补贴办法
为了解决教职工日常餐饮,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教职工用餐补贴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经费来源:教育局财政补贴编制内教师数×90%×12元/天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教职工。
二、补贴内容
为教职工提供12元/天餐补。
三、餐补管理
1、学校为员工提供12元/天餐补,个人支付8元/天的餐费,餐补原则根据报名情况,连续三天及以上不享受餐贴,可不用缴8元/天。
2、学校食堂为员工提供早/午餐补贴,餐费标准:早餐5元,午餐15元。
3、教职工本人才可享受,家属一律不享受。
4、教师领早餐、午餐要签名。
5、学校后勤收支情况均要公示。
食堂餐费补贴办法 [篇2]
为进一步改善教职工的就餐条件、就餐环境和就餐质量,切实保障教职工利益,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经2017年学校第2次和第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经2017年学校第92次党委会同意,拟实施我校食堂教师专用窗口用餐餐费补贴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括昂电公司,电世界杂志社)、本校退休返聘教职工;
2.由学校直接聘用的外聘人员(由人事处核定);
3.外聘教师(由学校支付课酬的人员,由教务处核定)。
二.补贴标准及办法
1.按工作日每人午餐补贴5元餐费执行(每天仅限一次)。具体做法是,当消费大于或等于5元时,自动扣减5元。
2.目前仅在临港教工餐厅或闵行教师专用窗口试行。
三.其他事宜
1.在第一次就餐前,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持校园卡尽快到我校多媒体机器上更新后使用。
2.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外聘教师名单汇总,经教务处审核后,交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娄老师。
3.本办法自2017年学校会议通过之日(2017年3月7日)起执行。如有变动,由学校校级会议讨论决定,具体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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