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3 11:19:43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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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控管理制度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了防止发生矿井瓦斯事故,矿井必须装备瓦斯监控系统。

瓦斯监控管理制度

2、监控系统的装备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

3、矿井要设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

4、监控系统的设备要灵敏可靠,而且要保证安全。

5、井下甲烷传感器分站数量要配足,设备要合理。

6、甲烷传感器要定期进行校验。监控系统出现故障要及时检修,进行排除,不能影响正常生产。

瓦斯监控管理制度 [篇2]

安全监测监控是为了保证煤矿安全和正常生产而进行的对井下有关参数或状态的集中监测,并对有关环节加以控制。为保护和使用好KJ66瓦斯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其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作用,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即时处理瓦斯超限报警,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值班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违者罚款50—200元/次。再次脱岗加倍处理。

2、值班员在值班室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否则对值班员罚款50元/次﹙检查人员除外﹚。

3、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如出现无人接-班,值班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值班员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在有关领导的指示下进行工作。对因未做到手上交接-班制度,下班者罚款50元/次,对接-班者罚款100元/次,造成空班者一律就地免职交矿处理。

交接-班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瓦斯变化异常区域及其他参数情况的详细记录,缺一项罚款20元/次。值班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违者罚款50—200元/次。再次脱岗加倍处理。

4、系统在进行正常监控时,严禁在监控电脑上进行其他操作(如打字、打游戏等),违者罚款100元/次。未经允许利用监控电脑上网者,对值班员罚款200元/次。

5、认真观察计算机显示器上各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凡监视器发现有异常变化或报警,必须做好系统的调度、交-班和有关方面的汇报,并

做好详细记录。凡出现瓦斯超限没有及时汇报又无记录者,罚款200元/次;凡出现断线、信号中断、瓦斯数据为零等其它异常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负责人交-班汇报,不及时交-班、汇报罚款50元/次。 凡因不及时汇报,瓦斯超限处理不及时等被上级有关部门罚款的,对当班值班员罚款200—500元/次,还要承担上级组织或领导的处罚。

6、按规定及时打印监测日报表,并做好签字、送审工作,每日的报表必须在9点以前送审,缺一份罚款20元/份。

7、保持机房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将磁性、带静电的材料和有粉尘的物品放入机房。为保证设备的散热和通风,要经常用干燥的棉布擦拭设备外壳。凡发现设备上有积尘的,对当班值班员罚款20元/次。

8、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有关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9、未尽事宜,按照矿、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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