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

时间:2022-11-23 11:23:09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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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

1、日常巡检

污染源监控运行与日常维护制度

1.1 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

1.2 每周1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1)检查站房内及设备仪表间空气的气味是否正常,是否有刺鼻、烧焦等特殊异味;

(2)检查工控机、分析仪、数采仪、仪表等的读数是否正常,数据显示是否一致,是否有故障指示信号,并注意查看是否有异常值;

(3)检查标气的浓度、有效期、剩余压力是否正常,检查压缩空气吹扫单元是否正常,储水装置中水是否排净;

(4)检查采样探头滤芯、采样管、伴热管是否堵塞;

(5)检查采样探头反吹是否正常,流速静压管、动压管反吹是否正常,电磁阀、控制阀等的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电力供应系统是否正常,伴热管加热是否正常;

(7)检查分析站房门窗是否密封,室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仪器及站房内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2、每月至少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CEMS设备、采样探头、烟尘计、温压流、湿度计进行清洗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3、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做好相关记录。

4、系统的检

4.1 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2 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采样探头滤芯堵塞,烟尘计透光镜脏,采样管道脏,易耗材料使用时间太久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在现场进行针对性更换或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及时向环保局打报告。

4.3 若数据采集监控仪发生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4.4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

4.5 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的存储数量。

5、日常校验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标定,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标定。标定的结果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标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做好测试记录和标定、维护记录。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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