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软件及技术资料包括:购置的软件及其资料、赠送的软件及其技术资料以及各种设备随带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为充分发挥监控中心软件、技术资料资源作用,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监控中心技术员对所负责购置的正版软件进行保管并对外提供软件借用服务。包括: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2.由监控中心管理的所有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为绝密资料。由监控中心负责人和技术员掌握,并登记在密码本上。密码本为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泄露内容。
3.监控中心购置新软件须登记建帐并对外公布,报废时应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购置新设备的技术资料归档、整理、保存。
4.监控中心提供借用的`软件、技术资料仅限我矿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网络系统集成的技术资料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机密资料,由监控中心技术员装订保存,不得向监控中心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
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永远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对应相同。随网络的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登记、编号、造册,由监控中心技术员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监控中心内查询。
6.本矿员工借用软件、技术资料时,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并在借出后3个工作日内归还以便其他人员借用,逾期不还者将暂缓其所在部门的下次借用。
7.技术资料管理人员须认真检查所还回的软件、技术资料,并进行登记。如发现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况进行赔偿。如将所借软件、技术资料遗失,须照价赔偿。
监控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篇2]
一、矿监控室负责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资料管理档案,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存档。
二、监测监控系统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测监控系统资料有以下几种,分别是:系统技术资料、系统设备管理资料、系统运行报告、系统管理资料以及上级文件通知等。其中:系统技术资料包括系统设备控制断电线路图、系统设备布置图、系统设计方案和系统设置布置图;系统设备管理资料包括系统设备仪表台账、系统设备登记表、系统检修记录表、系统巡检记录表、传感器调校记录表、中心站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表、断电报警记录月报表、(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记录表和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系统管理资料包括系统各工种人员资格证书、系统管理制度、系统作业规程、系统验收合格文件、系统年检申请报告和市局监控中心年检等资料文件。
三、各类资料保存时间的规定
1、系统技术资料和设备管理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2、中心站运行日志永久保存;
3、系统管理资料及上级文件通知保存两年以上。
四、资料保密规定:监测监控系统各类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和外传,对报废的资料要及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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