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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管理制度新改
一、监控人员要服从有关领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全天24正常运行。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及时报告保卫科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养维修。
四、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工作人员、商户及从业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五、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出具单位有效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询,如对方要拷贝资料,监控室必须同时拷贝一份存档。
六、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监控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八、加强卫生管理,保证室内环境和监控设施整洁。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九、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2、做好全天24小时监控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工作中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监控资料调阅记录。
4、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及时报告。
5、负责监控室的卫生、秩序管理,保持室内干燥干净;未经允许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监控现场;不得在监控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十、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2、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3、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4、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5、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情;
6、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7、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8、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9、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0、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1、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十一、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1、设防记录登记簿;
2、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簿;
3、故障排除登记簿;
4、查询监控录像登记簿等。
十二、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并避开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十三、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3管理维护
3.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3.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3.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监控器进行管理。保卫采取12小时值班(18:00~8:00)。保卫治安范围的监控器每日上午8:30分前由保卫专责对保卫室监控器进行录像回放,确定监控器各检测点是否正常录像。发现故障应通知检修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3.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不得未经领导批准私制自调取存储信息供他人使用,严禁泄密。
3.5做好监控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严禁在操作台摆放无关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易挥发品进入监控值班时;严禁烟火和用湿手抹布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3.6值班员严格按照操作步骤精心操作,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3.6.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3.7检修部维修专管人员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定期对主版、接插件和监控设备内部进行除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使用部门发现树叶、树枝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安全生产技术部绿化负责人并配合绿化工作人员清除。
3.8发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如摄像头、主机、线路等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的以及夜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提供正常影像信息等由检修部报计划,由维修专管人员、安全生产技术部分管人员、使用部门管理人员三方共同确定,及时向公司申请计划更换。 4图像管理
4.1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4.2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公函由接待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检修部派专管人员配合提供。对其他部门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5.奖励与考核
5.1在视频监控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由使用部门报公司视情况给与精神或物质量奖励。对监控值班失误、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密等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报公司视情节影响后果进行考核。
监控室管理制度新改 [篇2]
一、监控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本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操作要领。
二、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动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报告。
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四、监控室值班时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因设备维护或安全检查需要进入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监控室工作人员要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除监控室工作人员、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因工作需要查阅监控录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阅监控录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监控室正常交接班时间早10:00至次日10:00。每班接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并要求在值班记录上写明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继续监控的异常情况以及交接班时间。
七、不得在监控室乱放杂物和个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摆放,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二、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三、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四、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0.5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五、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六、遇暴雨雷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雷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七、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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