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管理制度汇编新
为保证监控设备与信息的安全, 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管理员制度
1. 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 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管理员, 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 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2. 监控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 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 监控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 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关闭.
4.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监控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 ,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5. 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 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6. 监控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7.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
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二、 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1. 厂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每周对监控系统图像进行查看,及时发现问题。
2. 外来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主管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安全保密制度
1. 监控计算机要设置密码,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2. 每周一、三、五行政办配合对监控保存影像进行抽段查验(2-4小时)。
3. 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监控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 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5. 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监控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6. 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图像信息。
7. 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8.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
备的位置。
9. 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监控管理制度汇编新 [篇2]
为了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3.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班,严禁脱岗、睡岗。
6.在监控室不得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8.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不良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10、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11、监控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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