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时间:2024-10-31 22:10:14 监控 我要投稿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精选3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控系统维护制度(精选3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精选33篇)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

  第一条 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本制度所称监控系统是采用数据采集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有效提高通信电源,机房空调维护质量的先进手段,其维护包括:

  1.对通信电源、机房空调实施集中监控管理,对各个独立的电源系统和系统内的各个设备进行遥测、遥信、遥控;

  2.实时监视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

  3.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处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通信设备的安全性。

  第二条 监控系统安全机制

  1.系统软件应具有较强的抗误操作能力,不能因误操作而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2.当系统软件局部功能模块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

  3.监控系统应有自诊断功能,随时了解系统内各部分的运行情况,做到对故障的及时反应。

  4.非专线方式,通过拨号进入监控主机用的号码资源不对外公开。

  第三条 用户权限

  为保证监控系统的有序运行,在集中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分别对操作人员按照其工作性质分为一般用户、操作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按职权享有相应的.操作权限。

  1.一般用户的权限

  为完成例行业务使用监控系统的一般用户,能够登录系统进行一般的查询和检索功能、打印所需材料、响应和处理一般问题。

  2.系统操作员

  操作管理员除具有一般用户的权限以外,还能够通过专有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实现对具体设备的遥控功能。

  3.系统管理员除拥有系统操作员的权限外,还具有配置系统参数、管理用户等职能。系统参数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数据,只能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和管理;用户管理即实现对一般用户和系统操作员的账号、密码及相应权限的分配与管理。

  第四条 保密措施

  1.监控系统设置完善的密码管理功能,以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

  2.所有登录密码均应作保密处理,有关人员之间不得相互打听;系统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更改有关账号的密码。

  3.不同的操作人员应有不同的密码,系统登录和遥控操作的所有数据均必须保存在不可修改的数据库内作为安全记录。

  4.对关键设备进行遥控时,应该确认现场无人维修或调试设备;有人员在现场操作设备时,应该通知上级监控单位在监控主机上设置禁止远端遥控的功能,在人员撤离时,通知恢复。

  5.系统所有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软件等资料作机密保管。

  第五条 监控系统设备维护

  1.监控系统设备包括:

  (1)各级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

  (2)计算机监控网络、监控模块;

  (3)前端采集设备;

  2.设备硬件要求:

  (1)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并配有防静电设施及空调等;

  (2)负责人员应保持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的整齐和清洁;

  (3)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

  3.一般维护要求:

  (1)监控系统作为通信电源的高级维护手段,其自身应有例行的常规巡检,定期对系统功能与性能指标进行测试。监控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指标每x个月抽查一次,每x个月年检测一次,抽查检测过程以不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为原则。

  (2)x负责分析每天的各种数据报表、历史数据报表和参数曲线,结合月、季的阶段汇总报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维护计划。

  (3)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日常值班人员应对系统终端发出的各种声光警报应立即作出反应。对于一般警告应作记录并进一步观察;对于紧急警告,应立即通知上述有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如涉及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严重故障、影响通信网正常运行的,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抢修。

  4.具体维护项目:

  (1)监控中心局域网和整个传输网络工作是否稳定和正常;

  (2)监控中心内设备、服务器、业务台、打印机、音箱和大型显示设备等运行是否正常;查看系统操作记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日志,是否有违章操作和错误发生;

  (3)前端采集设备的数据采集、处理以及上报数据是否正常;

  (4)监控系统采集设备的准确性、连接点可靠性。

  第六条 监控数据的管理与维护

  1.系统配置参数发生改变时,自身配置数据应进行备份,若出现意外,将用于恢复系统。

  2.系统操作记录数据,每x个月备份一次,以作备查。

  3.集中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中主机的有关软件有应正规授权,并配有安装盘,在系统出现意外情况的下,进行重新安装恢复;具备完善的安装手册、用户手册与技术手册,整套软件和文档由x负责保管。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如需补充或变更,由x负责修订;如有不明之处,由x负责解释。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

  为了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

  1. 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

  2. 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等。

  3. 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4. 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一次,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5. 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桌面系统的运行检查,网络及桌面系统的病毒防御。

  6. 定期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监控中心的监控网络需求。提供每月一次的监控系统网络性能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及带宽的利用率等。

  7. 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信息服务: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抢修、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监控中心负责人。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3

  为使监控通讯实施正常有效运行、降低故障率、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应每日对设备积尘进行清扫。

  2、时刻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设备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设备。

  4、井下设备由监控维护人员,每日入井对所辖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5、及时清扫设备及电缆煤尘。

  6、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根据《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及时对设备进行校验、调试。

  8、工作面收尾、拆除监控设备后,应把设备升井,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

  9、井下发现故障设备要及时更换,不得带病运行。

  10、每日入井应对所辖设备外观、线路及安设位置进行仔细检查。

  11、认真检查分线、接线嘴是否松散,有无挡板,螺丝弹簧是否齐全,杜绝失爆。

  12、升井设备值班人员应及时检修、维护以备再用。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4

  一、矿区监控系统由中控室负责监控,由调度部负责监督检查中心监控室的工作。

  二、中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六、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七、严禁非中控人员进入中控室。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调度室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5

  1、学校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等,否则将按《劳动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3、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5、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6、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8、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9、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0、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6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7

  一、日常使用管理

  1、保持闭路监控设备机房整体清洁,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茶水及无关物品。

  2、每班检查监控电脑与各显示设备、录像设备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3、每班检查监控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4、每班检查所有监控器图像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5、每班检查录像设备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6、每月对监控室的机柜、显示器、监控器、录像设备外壳进行清洁(用干净毛巾),保证设备清洁无尘。

  二、定期维护保养

  1、每周检查闭路监控设备是否整洁,对值班人员规范的.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每季安排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防尘罩用干湿的毛巾均匀擦净,镜头用专业的镜头纸轻轻的清洁,保证图像清晰。

  3、每年一次对所有的监控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拆卸清洁,对设备内部的器件和线路板用小毛刷配合吸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8

  1、学校综治办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9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测室统一管理。

  4、监测中心主任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并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

  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验工作。

  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等工作。

  7、当监测巡检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对比等日常工作。

  8、监测维修工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修维护工作由监控维修工负责。

  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监测中心、机电科、生技科共同完成,并确保传感器首先工作。

  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于30cm,距巷帮大于20cm处,打炮时要把探头移至放炮员躲避地点,放炮后再挂回规定的标准位置,这个工作面组长或放炮员完成。

  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应悬挂在距回风巷口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11条,由监测巡检工完成。

  13、进入被串工作面风流中设置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局扇前3-5米的地方,标准同11条。

  14、回采工作面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5的地方,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11条。

  15、监测巡检工每天必须对传感器校正对比一次,并有对比记录。

  16、监测巡检工每天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及时与瓦检员核对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是否与光瓦检仪检测的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校正。

  17、监测巡检工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18、监测巡检工对传感器吊挂错误,强制送电,或者擅自甩掉系统不用的现象,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进行严肃处理。

  19、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修校正工不在,要安全指挥中心或者监测中心汇报。

  20、电工要确保监测系统在所辖区域内的正常运转,严禁强制送电和甩掉系统不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1、各队队长是本队辖区内监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正常工作和安设位置的正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安全指挥中心以及监测中心取得联系。

  22、安全指挥中心要向监控室了解当日井下监测情况。

  23、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安全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24、凡发生监测系统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的,由发生事故的在地的队组负责赔偿,赔偿办法是原价格的3倍。

  25、本制度从发行之日起生效。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0

  一、加强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测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

  三、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

  四、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五、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标定,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由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

  六、现场管理

  ①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停止运行的,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运行。

  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③矿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④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燃电缆或光缆联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⑤防爆型煤矿安全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容量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⑥当班瓦检员和电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②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电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2

  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

  第一条 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

  第二条 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

  第三条 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条 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

  第五条 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斯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第七条 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八条 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暂时停止装置停运时,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

  第九条 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科。

  第十条 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3

  一、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安全监测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

  三、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

  四、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五、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标定,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

  六、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七、现场管理

  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的,须报告矿调度中心,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运行。

  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3)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4)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燃电缆或光缆联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5)防爆型煤矿安全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容量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当班监控系统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4

  一、负责井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参加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报警仪、报警头灯进行一次调校。

  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检修时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负责。

  四、井下监控设备、通讯电缆等每天有专人巡检。井下检修监控设备时,与其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瓦斯检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调试、维护。每月至少一次。

  六、检修中遇到大问题时,最好联系生产厂家进行处理,凡经过维修的仪器,应重新标校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5

  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②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电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6

  一、 建立建全安全信息指挥中心,按要求各类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带电备用。

  二、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四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 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少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 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测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 井下跟班领导、科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六、 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小于在用量的50%,便携式不小于在用量的'100%。

  七、 配备监控设备校验仪,配定仪器仪表调校及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巡检维护人员每班不少于2名,标校人员每班不少于1人,监控系统值班员每班不少于2人。

  八、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规定要求定期调校。

  九、 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允许浓度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 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7

  为保证校园内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实行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二、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三、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或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带进监控室;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严禁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五、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六、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校安全主管领导及局安全稳定科报告。

  七、保安人员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做好监控记录。每天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八、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8

  第一条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监控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校安监控室操作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七条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十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一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二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教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即刻生效。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9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重复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行政中心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折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行政区域内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要及时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0

  为保证矿区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矿区监控系统由中控室负责监控,由运行部负责监督检查中控室的工作。

  二、中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六、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七、严禁非中控人员进入中控室。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运行部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矿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有毒危险药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运行部主管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矿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运行部,运行部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厂内安全巡检。

  二、中控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上报运行部主管人员,并安排班组人员去报警现场检察情况,弄清报警原因。现场检察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中控值班人员,中控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采取《火灾突发应急预案》,人员溺水采取《溺水应急预案》。

  三、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报警(翻越厂区围墙),中控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运行部主管人员,并组织班组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第五章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人机演练制度

  一、新入职员工按照公司培训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二、新入职员工在接受相关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其考核成绩作为入职的参考。

  三、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测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熟练程度将被记录,作为职务晋升的参考。

  第六章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运行部。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二、运行部安排维修班组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中控室。

  四、严禁带零食进入中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1

  为规范学院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及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一)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处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视频监控资料的调阅、备份、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二)为确保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专用于校园安全,严禁非视频监控系统人员操作本系统,使用中不得用于与视频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保证24小时有值班看守人员。

  (三)为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应认真学习监控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删除监控数据资料;除学校聘请的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变更系统的设置。

  (四)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校园安全监控任务;必须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按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五)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应采取措施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和监控数据资料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防止视频监控系统被破坏及监控数据资料丢失问题的'发生。

  二、监控数据档案资料的查阅和管理

  (一)为加强对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视频监控资料用于正常工作(视频监控资料原则上仅用于校内及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稳定等案事件的查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调阅、刻录、拷贝或散布校园安全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资料;任何以个人名义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二)校园安全监控中心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办理程序

  1、校内部门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的程序

  (1)填写《兰州城市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须签字、部门盖章;如调取原因涉密,则在调取原因栏里填写:涉密案(事)件,凡执行涉密案(事)件的审批单,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打听、不过问。

  (2)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保卫处盖章确认,留底存档。

  (3)申请人将经签字、盖章后的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报保卫处综合科科,由综合科负责人安排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调阅所申请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调阅记录(须明确记录调阅视频资料的时间段,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保存)。

  (二)校外单位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程序

  1、校外原则上只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局等单位,其他单位必须经公安或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并得到批准后方能调取。

  2、校外单位申请调阅学校视频监控资料,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信函),申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填写《兰州城市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并经保卫处分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个别涉及案情重大的案(事)件,还需报告学院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

  (三)任何单位经同意调阅相关视频资料后,必须保证做好对资料内容的保密,资料除用于相关调查工作外,不得随意向外散布;如因资料内容外泄造成的所有影响或后果,学校概不负责,并保留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2

  为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功能,更好地维护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现制定校园视频监控查阅规定。

  一、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过报案或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处审批后,由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前往视频监控调阅室调取、查看。

  二、校外个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调阅学校视频监控资料。国家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确因业务需要,经学校安全工作处审批后,由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前往视频监控调阅室调取、查看。

  三、经批准的个人、单位调阅监控录像,仅调看录像,不得借助任何手段拷取录像(如复制、拍照、截图、录像等),如有需求,需报安全工作处审批。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经同意后调阅系统数据的,不得随意向外散布,如因资料内容外泄造成的'所有影响或后果,学校概不负责,并保留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和动用监控设备;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不得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如确因电路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电的,须提前告知安全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

  六、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由维护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

  七、调取监控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3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

  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十、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4

  第一条为确保营运客车动态监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科技保障作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有效控制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减少违章,预防事故,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车辆单位工作时间和班线营运特点,结合行业管理部门安全防范控制和第三方监控平台工作要求,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在工作时间内对本单位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抽查和记录,及时回应第三方监控平台相关信息,集团监控中心负责分子公司工作时间之外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回应第三方监控平台相关信息,并实时抽查各分子公司车辆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三条安保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集团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及集团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和对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各类台帐记录。

  二、负责动态监控人员相关技术培训,制定监控系统操作权限控制。

  三、根据分子公司提出监控和管理的需求,负责与运行商协调沟通,确认系统改进完善的方案并及时督促实施到位。

  四、负责和运营商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置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问题。

  五、负责对动态监控使用中各项费用的确认及收取工作。

  六、负责集团监控中心发现各类违章、人为破坏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实施考核;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紧急状态请示领导后发出安全指令,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领导汇报动态监控系统应用、运行及管理情况。

  第四条客运各分子公司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措施的落实、设备设施安装、维护及故障修理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确保专职监控人员配备到位,按章履职。

  三、每月召开一次动态监控管理分析会,协调解决监控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对监控管理和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定重点监控人员、车辆、路段,落实管理改进措施。

  四、负责对集团监控中心、分子公司监控平台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人为破坏车载设备的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五、负责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反馈上报月度监控数据分析、违规纠正处罚和各类报表。

  第五条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动态监控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熟悉车辆、班线、运行规律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控水平。

  二、按照监控授权,对入网车辆进行分类实施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其性质及时采取语音信息提示、向领导反馈等有效手段给以纠正,直至违法违规现象消除并全程形成闭环记录。

  三、发现入网车辆信息反馈异常的,应及时通过语音信息或电话与车辆或车属单位联系并跟踪其处置结果,保持入网车辆监控到位。

  四、定期做好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每日交接班。

  五、建立健全各类资料、档案、台帐,定期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准确上报报表。

  六、对监控中出现紧急报警,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连续人工抓拍相关图片或截取视频;立即查询车辆位置、原由等详细信息,通知车属单位、安保部和集团公司带班领导,并按照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监控人员可以通过短信功能对驾驶员进行提醒,起到即时警示和纠正的作用。

  一、车辆超速时(超过门限规定速度10%以上的;一个小时区间以内,超速报警次数达到8次的;超过门限规定速度达到3分钟以上的)

  二、监控到其他违章时

  三、季节变化、恶劣气候条件

  四、有紧急状态

  五、逢节假日时

  六、有安全管理需求指令时

  七、指挥运输生产时

  第七条驾驶员、承包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视情给予3-7天停班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解除驾驶聘用合同、终止承包合同。

  一、超速处罚规定:

  (一)一个小时区间以内,超速报警次数达到8次的,视为一次超速,每次处罚100元。

  (二)超速10%未达20%的,每次处罚500元。

  (三)超速20%未达50%的,每次处罚2000元。

  (四)超速50%及以上的,每次处罚5000元。

  (五)超速3分钟至10分钟的,每次200元。

  (六)超速10分钟以上的,每次500元。

  (七)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转达的超速告知书,违章时间在12个月内的,公司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二、超载处罚规定:

  (一)超载人数未达10%的,每次处罚500元。

  (二)超载人数达10%但未达20%的,每次处罚2000元。

  (三)超载人数达20%以上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转达的超载告知书,违章时间在12个月内的`,公司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三、车辆运行处罚规定:

  (一)连续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每次处罚200元。

  (二)车厢内人货混装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三)实际驾驶员与当班行车命令签署人不符的其他在聘驾驶员,每次处罚500元。

  (四)实际驾驶员为未经公司批准聘用的驾驶员,每次处罚2000元。

  (五)车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每次处罚2000元。

  (六)车辆未按规定执行凌晨2:00-5:00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每次处罚2000元。

  (七)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每次处罚2000元。

  (八)高速公路违规倒车、调头、逆向行驶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动态车载终端使用处罚规定:

  (一)不服从单位管理,拒不安装车载终端的,责令停班整顿直至安装完毕。

  (二)发现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而未及时报修的,每次处罚100元。

  (三)私自损毁设备封条或拆解车载终端及其附件,故意移动掩盖摄像探头,恶意损毁主机、摄像探头、倾倒液体、掐断电源、利用非常手段致使主机无法工作等致使无法对车辆进行监控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出站和回场时动态信号正常,车辆运行途中即不正常,不能说明原因或举出有效证据的,一律视为人为破坏,每次处罚2000-5000元。

  (五)对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然继续违法的驾驶员,及时转交由车辆单位领导处理,仍未有效果的,报集团公司带班领导处理,该违法处理在原处罚基础上视情并处或单处增加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予3-7天停班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解除驾驶聘用合同、终止承包合同。

  第八条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每次罚款200元;接打手机、收发信息、吸烟、聊天、饮食等每次处罚200元;双手脱离方向盘或做严重妨碍安全行车的其他动作处罚1000元。

  私招乱聘,处罚承包经营者2000元。

  第九条凡因保管不善、人为故意损坏、私自拆解等原因导致车载终端损坏或丢失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动态终端使用人承担,并给付维保人员交通费用50元,然后按维护流程来实施。

  第十条车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在监控管理工作中造成监控不到位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经济处罚或在“考核系统”中进行扣分考核:

  一、对动态监控工作不重视,未建立本单位监控管理制度和未保证监控所需的人员配备及硬软件投入,严重影响监控效果的;

  二、未及时召开和参加动态监控管理分析会,对监控人员汇报的监控中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的;

  三、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规定要求检查本单位监控情况,造成监控管理不到位的;

  四、未落实监控管理规定,对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处罚不到位或不处罚的;

  五、未落实监控管理规定,对动态监控系统故障、车辆车载设备故障未及时进行修复,造成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的。

  六、对集团公司下发的“动态监控管理问题整改通知”,未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

  七、其他未履行动态监控管理职责行为的。

  第十一条相关责任人在监控管理工作中不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影响恶劣重大事件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办。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5

  为保证客运站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备份单独存储。填入单位制定的《zz客运站重要视频信息录制情况登记表》,并记录时间、地点、类型、使用探头、储存位置、储存人签名等基本信息。

  3、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发现有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15天(或7天)的情况,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严禁故意隐匿、篡改和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如果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除要承但所损坏设备的经济费用外,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价值视听资料,要采取双备份的方式进行储存,即在服务器自动存储的同时要备份资料,有必要的可分类刻盘存储。

  四、监控报警定期检查责任制

  1、每日检查内容:

  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视频丢失);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对监控室内的控制台、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予以清洁。

  2、每周检查内容:

  对监控室内的监视器屏幕、监控电脑进行除尘清洁;保安科每周安排人员对站内监控镜头状态巡检。检查监控镜头是否出现损伤和非法更换,及时清理监控镜头周围的蜘蛛网等遮挡物;及时与安装施工单位联系并签定相关协议做到每月对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每月的检查内容:

  每月应进行一次除尘清洁;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计算机系统文档进行整理,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检查机房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将每月检修内容和巡查情况,作好记录。

  4、每季度的检查内容:

  (1)除完成每月检查内容,还要对室外摄像机防护罩进行清洁,确保图像效果;每季度视情况对机柜内部做一次除尘清洁,检查各部位的紧固及电器接触是否良好,并检查机柜内及机柜外线缆有无损伤及鼠害迹象;检查机房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2)行政办应每季检查一次站内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对不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职责、发现摄像头故障不维修,系统运转不正常不报修,信息资料管理不妥和值班管理不到位的岗位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监控报警运行维护责任制

  1、我站的监控设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电子监控系统中使用的监控设备由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我站应经常检查摄像机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是否有跳动,视频图像是否稳定,有无丢失,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维护维修。

  3、监控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防毒和杀毒工作,并经常为服务器及其设备进行病毒检查。

  4、硬盘录像机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

  5、对监控室的监控设备派专人专管,非监控人员禁止操作,对监控设备经常擦拭保养。

  6、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迅速向站领导汇报,并向维护安装单位反映设备故障的具体情况,以便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抢修。

  7、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6

  一、日检内容

  1、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

  3、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表内容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正常。

  4、对控制台及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清洁。

  5、检查对讲机等通信系统是否正常。

  二、每周维护检查内容(周一进行)

  1、对监视器屏幕、监控电脑、平面图、机柜等表面进行除尘清洁。

  2、检查监控镜头是否出现损伤和非法更换,及时清理监控镜头周围的树枝等遮挡物。

  三、月检内容(每月1日进行)

  1、对监控室的平面图、监控系统通信设备、监视器屏幕墙进行除尘清洁。

  2、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对计算机系统文档进行整理,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

  4、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5、将每月检修内容和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并进行保管。

  四、季检内容(前三天内完成)

  1、每季度除完成每月检查内容,还要对室外摄像机防护罩进行清洁,确保图像效果。

  2、每年视情况对机柜内部做一次除尘清洁,检查各部位的固定及电器接触是否良好,并检查机柜内及机柜外线缆有无损伤及鼠害迹象,机柜门封闭性能是否正常。

  3、检查数管中心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7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

  (一)为了及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特成立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好校园监控设施的管理。

  (二)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条加强日常维护及管理。

  (一)监控设施和报警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每天要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

  (二)监控设施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工作,摄像机方向要时刻监控重点部位,发现异常情况要仔细查看跟踪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110,组报告,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然后再报告。

  (三)校门、楼梯间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小时开启,并保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天。同时为了监控图像清晰,晚间必须把补光灯打开。

  (四)视频监控回放图像要做到定期查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禁操作人员随意转动摄像机,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更不得擅自观看、查看监控录像。

  (七)操作人员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注意防尘、防潮,控制台上要保持清洁,不得乱放闲杂物品。

  第四条严格保密要求。

  (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二)操作人员对涉及到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8

  一、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报警头灯,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自救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瓦斯监控系统、报警头灯必须在市局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报警头灯、自救器。

  六、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100%,便携式不少于在用量的50%,报警头灯、自救器不少于全部入井人数员在用量的3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安全监测人员按在籍传感器每5台配1名,维修校验人员按3人配备,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八、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查报警仪、报警头灯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头灯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9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通风队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30

  1、为了安全监控系统保持正常运行,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2、矿井监控系统的设备按制度进行维护,不得随意损坏,非专职人员不得操作。

  3、各矿井监控室必须保持清洁干净,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主控电脑,不准上网或玩游戏。

  4、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采掘工作、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温度、水位及水速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5、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7、为确保监控系统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8、对主控电脑开关时,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强行关闭或切断电源,导致电脑相关数据的丢失或损坏程序。

  9、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10、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1)工作面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1.0%;断电浓度大于等于1.5%。

  (2)工作面及回风巷一氧化碳报警浓度大于等于24ppm。

  (3)回风巷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0.75%。

  11、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12、风巷风速报警值不低于0.25m/s。

  13、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传感器报警值大于等于26℃,断电值大于等于30℃。

  14、主水仓警戒水位报警值根据本矿井水仓容积,确定警戒水位,水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为传感器报警值。

  15、矿井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1)在主控电脑室干与监控无关的事,特别是上网和玩游戏的。

  (2)井下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的。

  (3)台帐、记录不规范,报表不及时审阅签字。

  (4)任意敷设或错误敷设传感器起不到监控作用的。

  (5)监控员没有进行巡回检查,设备出现问题没有清楚的。

  (6)监控室无人值班或监控员随意脱离岗位的。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31

  为保证校园内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二、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向学校主管安全领导报告并报修。

  三、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或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带进监控室;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严禁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设置密码,密码只能有校长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保管,未经允许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五、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六、保安人员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做好监控记录。每天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七、监控告知。在校门口设置告知牌:“你已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请注意行为规范”。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32

  实训基地视频监控系统是实训基地区域内的视频信息采集、信号传输、信号处理、信息存储的视频显示综合系统。为加强监控室管理,明确监控室工作内容和操作程序,制定本规定。

  一、视频监控室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设备维护。监控室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电视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和管理好各种监控设备,坚持每月的系统维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视频监控室必须实时监控,保证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为30天。监控室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时段,对所有电视监控部位进行巡查,注意调整动点摄像机监控部位,最大限度消除监控盲区。

  三、监控人员应保证视频资料安全,不对外泄露,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公安机关单位等单位要查阅监控视频资料,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实训基地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任何个人无权查阅视频资料。

  四、任何人不许改动监控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许在监控主机中安装、删除程序。

  五、监控室管理人员应保守秘密,严禁调取、散播视频信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六、保持监控室设备和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

  七、保证监控设备安全运行,严禁明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八、管理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严禁任何人无故中断监控设备。

  九、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领导及时维修。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33

  1、及时检查维修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主机装置,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2、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并建档存查。

  3、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安装和维修计划。

  4、井下设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应反映到地面机房,如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矿长,并召请县煤管局或煤科院驻宜办事处联系,并作好记录。

  5、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维修。

  7、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8、传送信号电缆要求悬挂整齐,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矿车碰断,挤断以免信号中断。

  9、瓦斯探头定期校对。

【监控系统维护制度】相关文章:

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制度11-23

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11-23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11-23

监测监控系统维护检修制度(精选6篇)05-27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上报11-23

钢铁集团监控系统维护方案11-23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改11-23

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合同11-23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范本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