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中心小学安全监控制度

时间:2022-11-23 11:41:35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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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中心小学安全监控制度

为了创设“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关注学校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师生“群防群治,自防自治”的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切实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经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兴隆中心小学安全监控制度

一、全体师生既要接受和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更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人人都有参与和监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人都有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的义务,群策群力抓安全,上下一心保稳定,共创平安和谐美好校园。

二、实行班级、路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各班设立安全信息员2-3名,各路队设立安全信息员1名,常规情况下,各班、各路队安全信息员,每天向班主任报告安全信息至少1次,若发现有安全隐患,随时报告。班主任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立即向主管上级报告。

三、学校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箱,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四、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学校定期公布各班、各部门举报的安全隐患信息,及时研究排除师生反映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对于举报安全隐患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对于各班、各宿舍、各路队的安全信息员,根据履行职责情况,每期评选一批“安全小卫士”予以表彰奖励。

兴隆中心小学安全监控制度 [篇2]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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