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合同简洁合同样本

时间:2023-01-02 09:38:57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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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合同简洁合同样本

甲方(建设方):

监控系统合同简洁合同样本

乙方(承建方):。。。。。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及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监控系统工程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按合同价款包括:设备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及税金等。

三、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全部交货安装;

2、交货地点为用户方的产品安装调试现场;

四、设备及安装的验收:

1、由甲方负责组织设备和安装项目的验收。验收小组由甲方代表组成,乙方派代表参加。

2、乙方完成设备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及安装的验收工作,出具并签署验收报告。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叁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97 % ,即金额(大写): 整,¥: 元;

2. 合同价款的 3 % ,为保修期截留款,即金额(大写): 整,¥: 元。保修期截留款自验收日起一年后的叁天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 逾期付款甲方每日按所付金额的3‰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六、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交付产品,甲方有权选择取消合同并向乙方索偿产品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偿违约金,以每日支付未交产品款的千分之三计算。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乙方有向权甲方索偿合同总额(不含验收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方:

(签名):

乙 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甲甲方代表日期:

监控系统合同简洁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监控系统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天以上; ○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

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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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臵相关工具和设备。

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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