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

时间:2022-11-23 11:40:43 监控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

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视频无线监控系统采购。为明确甲、乙双方 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视频无线监控系统采购概况 视频无线监控系统采购概况

1、采购事项: 2、供货地点: 3、供货内容: 4、合同签订地: aa公司视频无线监控系统 山东省 aa公司视频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 山东 。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视频无线监控系统的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 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无线监控系统所需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时对视频无线监控系统、施工及无线监控系统实施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 ○按时支付视频无线监控系统实施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无线监控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无线监控系统质量 和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无线监控系统实施的时间和进度 无线监控系统实施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6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 ○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 ○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4 ○ 在安装

调试中停电 2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1 天以上; 5 ○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无线监控系统实施进度; 6 ○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无线监控系统施工进度; 7 ○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无线监控系统实施过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 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官场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无线监控系统及施工进度的变更 无线监控系统及施工进度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有效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 无线监控系统施工进度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 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 有效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无线监控系统施工进度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 具有效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无线监控系统验收 无线监控系统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无线监控系统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

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 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 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2 日内达成处理 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3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无线监控系统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无线监控系统质量与售后服务 无线监控系统质量与售后服务

1、无线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无线监控系统实行 3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 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 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 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无线监控系统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无线监控系统造价 无线监控系统造价

监 控 设 备 金 额 为 : 684,500 元(人民币: 陆拾捌万肆仟伍佰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120,000 元(人民币: 拾贰万 无 线 监 控 系 统 总 造 价 为 : 804,500元(人民币: 捌拾万肆仟伍佰 元整) 元整) 元整)

《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九、无线监控系统付款方式 无线监控系统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无线监控系统总造价 60 %的预付款,作 为定金及购置相关工具和设备。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无线监控系统总造价 30 %的无线 监控系统进度款。 3、无线监控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 5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10 %的无线监控系统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无线监控系统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无线监控系统进度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 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无线监控系统的施工,待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无线监控系统进度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 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 计或设备配置的要求。 5、无线监控系统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 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无线监控系统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 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 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

二、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无线监控系统验收合格,结清全 部无线视频监控进度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 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 工程名称:

2. 交付设备及工程安装地点: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产品及材料详见附本)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书面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2. 线缆敷设完毕,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检验符合合同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4.乙方必须提供当期工程款同等金额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 )天,从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 、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 壹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

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 姓名: 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工。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4.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 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7. 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以按未付款项的5%计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3天内付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无线监控系统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合同11-23

无线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合同书11-23

监控系统安装合同10-17

监控系统服务合同08-22

监控采购合同03-06

监控系统维修维护合同11-23

监控系统平台维护合同11-23

监控系统施工工程合同11-23

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合同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