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育人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2-11-23 11:07:05 制度建设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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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育人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区)教管办:

关于深入开展育人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

去年以来,高密市积极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立育人为本基本制度的通知》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构建12项基本育人制度为重点,加强学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完善制度、促进落实、突出重点、培植典型,更好的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现提出以下调度要求:

一、修改制度、补充材料

十二项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密切相关的。各校要以某一项(几项)制度为主,多项制度辅助支撑,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思想,构建出综合立体化的育人体系。如:

1.全员育人导师制度。保证“学生人人有导师,导师天天有记录”,每位导师要建立起符合受导学生特点的成长档案,体现出“成长”这一动态过程,做到发现问题随时记录、遇到问题随时整改。明确导师职责,不仅要“导”学习,还要“导”生活、“导”做人,“导”的过程要生活化,贴近学生实际、易于学生接受;更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导师要遵循“多把尺子衡量学生”的原则,全面合理的评价学生,同时学生也可以评价导师,以“我最爱戴的导师”

为题举办征文、演讲比赛等,实现导师和受导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互相激励、共同提高。

2.学情会商制度。要从影响学生学情的原因(积极和消极双方面)入手,“商”学习、“商”习惯、“商”家庭,在台账的内容是否丰富、全面、真实、有效上下功夫。

3.毕业生去向制度。该项制度的目的是控制学生辍学,保证学生不流失,建立起完善的政策,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学业,并掌握完成学业后下一步的动向。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十二项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运行一年多以来,仍有部分负责人存在认识不足的现象,把育人制度建设作为教育教学的“额外负担”,存在内心抵触不认可的现象,望端正态度,将构建制度的过程当成一个强化意识、反思延伸的过程,更好的指导制度的实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将制度固化为常规,产生最大的运行效益。

三、更新观念、注重落实

用制度指导实施,以落实改进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新形势、新理念,重新修改制度文本,融入近期开展的相关活动,做好总结提炼,用具体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例补充制度落实的过程性材料,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进行。

四、其他

各校要在全面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一至两项,突出特色、体现亮点。具体分工见附件1,将修改后的制度文本电子稿于3月10日前,发至迟科长后台。期间,人事科将不定期下去调研,抽查进展情况。

为便于我们今后联系,张俊花15053638286将建立“育人制度飞信群”,请将各学校育人制度直接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附2)统计后,于2月18日11点前发至迟科长后台或张俊花人事工作飞信群,并通知负责人,收到飞信邀请后,及时回复“是”。

附件1:

重点调度学校名单

附件2:

关于深入开展育人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 [篇2]

各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区直学校、联盟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局相关科室: 教育局决定对学校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建设进行达标验收。具体事宜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验收时间:

12月6日开始,预计12月中旬结束。

二、验收流程:

1.局验收组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学校。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协助验收,提前将所有十二项育人为本基本制度档案材料分类准备好;准备好家长通讯录、学校任课教师安排表。

2.局验收组按照《坊子区中小学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达标验收计分表》内容,通过阅览档案材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育人为本基本制度逐项逐条验收计分。

3.家长对学校满意度测评由教育局另行组织。

三、验收计分及等级认定:

每项制度分值为10分,共120分;验收成绩在100分及以上视为一级达标, 85分及以上、100分以下视为二级达标, 72分及以上、85分以下视为基本达标, 72分以下视为不达标;小学的《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按其他十一项制度的平均分计分。

四、验收结果运用:

1.将家长满意度测评调查结果,作为各校育人为本基本制度验收成绩计算的系数(验收成绩=总分×家长满意率)。

2.将此次达标验收结果按比值(验收成绩×80/120)计入今年政府对街道学校育人为本督导项目成绩。

3.达标验收结果与各学校校长的年度考核、职级评审、评先树优挂钩,对不达标以及家长满意率低于90%的学校校长实行一票否决。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将本学期的《学校工作报告》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并向学校家长委员会报告,将电子稿(标题命名为“xx-x学校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工作报告”)发送至#url#;将本学期学校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A4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基教科王老师。时间截止到12月5日上午,逾期则在该项验收中扣除相应分值。

2.局验收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严禁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1.坊子教育局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达标验收组成员及分工

2.坊子区中小学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达标验收计分表

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各小学:

请根据教育局通知要求,整理好档案材料做好迎查准备,12月2日将《学校工作报告》及家长委员会名单纸质、电子稿等材料交教管中心。莫误。

黄旗堡教管中心

201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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