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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合齐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巴合齐乡始终按照上级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本乡实际,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参与”的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工作机制,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众力合为的良好局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下面我代表巴合齐乡人民政府,就我乡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向检查组作以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乡党委、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建设未来从关心未成年人抓起”的理念,立足实际,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把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五五”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充分发挥政府在法律实施中的组织领导作用,专门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主任,其他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村、站所社学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席会议、考核督查和目标管理等系列工作制度。
二是定期督导检查。由乡社会事务办主任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组织协调,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运行程序规范。同时乡社会事务办还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及时通报情况、反
馈意见,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突出抓好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及文化娱乐市场的治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抓好规划。乡党委、人民政府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中,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同时,要求乡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纳入学生法制教学内容,纳入教师普及教育政策法规考试内容。
二是抓好学习宣传。乡党委、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要求全乡各学校、站所社、村认真学习领会“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央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乡党委中心组专门组织乡党政领导仔细研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全乡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是抓好学校教育。采取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等具体措施,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在全乡中小学开展了以法律辅导为主、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为辅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保证了中小学生法制课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教育有效果。同时我们在全乡中小学中开展了“法律在我心中”、“从小做个守法的小公民”、“重礼仪、讲公德、告别不文明行为”、“孝父母、尊师长、爱同学”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邀请
政法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了“以案说法”现场会,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观看守所,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听办案人员对典型案例剖析,使广大未成年人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开展了“平安校园”、“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围绕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聘请了政法业务骨干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学校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及年度工作意见,每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不少于两个小时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教师师德师风档案,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把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作为师德修养的核心内容,进一步杜绝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行为的发生。通过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的开展,使全乡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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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抓好社会教育。为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我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悬挂过街横幅、组织知识竞赛、出去宣传车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还利用远程教育、大喇叭进村等宣传媒体,开辟了普法专栏,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每年都分批组织中小学生到参加劳动,学生们通过参加社会科学实践,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加强了民族团结。同时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起到了吸引、熏陶、激励和引导作用。 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通过家长学校共同管理的渠道,让家长直接参与学校和班务管理,参与学生的在校活动,使学校同家长及时沟通情况。通过
法律法制的学习宣传,开展亲子双向互评,“教子有方”经验交流会,深化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知水平。结合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在全乡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推动家庭树立新的家风,使未成年人在尊老爱幼、和睦家庭里成长。
六是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逐步优化。一是加强了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为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文化娱乐活动,我乡在乡文化站建立了活动中心、阅览室等活动场所,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今年在全乡6个村新建村级文化活动室。二是认真落实“学费两免一补”政策。2017年起全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优惠政策;对家庭贫困学生收费实行“减、免、缓”政策,防止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目前,我乡中小学共有在校生2370人,我乡小学入学率为99.63%,初中入学率为100%,17周岁人口中的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7.48%.小学儿童辍学率为0,初中适龄少年辍学率为0.14%。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理解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大齐抓共管的力度。
(三)继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一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要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二要进一步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
(四)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要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教育场所建设,想方设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娱乐和活动的场所,推动公益性文化娱乐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
巴合齐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 [篇2]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县人大棠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玉屏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全县有中小学校72所,其中小学61所,普通初中10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直属幼儿园1所,私立幼儿园13所,全县中小学校园、班在校学生25972人,其中小学生11831人、初中学生7665人,高中学生1852人,学前在园班幼儿3561人。从年龄上看,在校生中97.72%以上都是未成年人。几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以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以疏导为主,防教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根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全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检法、教育、文广等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学习,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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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思想保障。
一是制定普法规划。“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规划都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其中,各相关单位都成立普法领导组织,制定了各年度的普法计划,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重点学习,重点宣传,花大力气来抓,不断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工作者带头学习,大力宣传,把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工作日程,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轨道。教育系统在每学期教材研究期间,都规定出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教育工作者全面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到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计划之中,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建立了以县、学校、班级的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创建了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
三是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县各乡镇的公共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采取刷写墙字,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还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学生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了解“两法”内容,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还在学校校园板报里开辟了普法专栏,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2017年以来,全县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0多份。通过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全社会依 2
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大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成长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利用“五四”、“六一”“一二九”等与青少年有关的节日大力培养青少年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情操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开展以志愿者为主结对子帮扶的“三关爱”等活动,同时还增加了孤残儿童的帮扶力度和补助标准,截至目前,我县对孤残儿童的补助标准已达每人每月460元。积极健康的成长氛围和各级各部门的共管齐抓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实施。
(二)疏导为主,防教结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正面疏导,强化守法意识。全县各中小学普遍将法制课纳入教学计划之中,通过课堂上对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和邀请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使学生初步建立起法制观念。各中小学都组织开展了以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正面教育上,进一步健全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各中小学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举办报告讲座,内容突出针对性,形式突出灵活性,对象突出层次性,语言突出通俗性,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青少年易于理解的故事和顺口溜。为了随时排解学生心理障碍,防止犯罪事件的发生,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信箱,责成有事业心、责任感、懂得学生心理排解方法的教师从事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使学生有闷话可说,有委屈可诉,避免了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守法观念。一方面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力度。为了减少校园周边环境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各级个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团结协作,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3
对涉及黄、赌、毒的场所进行全面查处。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深入剖析反面事例。各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都到校举行“以案说法”报告会。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使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使其心灵受到震撼,从而自觉地遵法守法。
三是培养师德师风,全力抓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师德教育活动和行风建设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把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作为师德修养的核心内容,形成高尚的师德师风。为使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尊重,杜绝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行为的发生,保证未成年人身心不受到伤害,保障其健康成长。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学生的受教育权得到维护,使学生的身心得到保护,使学生恋校爱师情结越来越浓。每年的3月和9月是我县集中控辍活动月。在活动月中,学校都组织广大教师走街入户,深入未成年人家中,宣讲《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动员家长支持子女入学。还通过制定《校规师约》,落实包保责任等项措施,使未成年人在校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目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学生入学率达到97.82%。
四是创设良好条件,维护学生权利。为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的条款内容,我们狠抓了危房改造和薄弱校建设工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至目前完成了希望校舍建设10余所,大大优化了教学资源配臵,提高了整体办学水平。
五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特点,公检法方面也是以帮教管为主,县法院还成立少年合议庭,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均依法实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和进行圆桌式审判,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尽可能的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非监禁刑。2017年以来,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20件29人,其中批准逮捕10件19人,相比之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生率有所下降。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近几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图书音像经营单位实行统一的进货渠道,有效地防止可能对未成年产生不良影响的节目进入流通领域;严禁歌舞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规定了文化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待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8时至21时外,严禁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禁14岁以下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伴进入网吧;积极引导、扶持、培育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每年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1---2次大规模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定期将收缴的非法出版物进行集中销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关键,尤其是加强了对涉及未成年人较多的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的管理,针对我县娱乐场所的状况,制定了控制压缩娱乐场所总量的办法,并先后多次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坚决严惩接待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并对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出重拳。做到早发现、快解决,打击有力,决不手软。几年来,我县共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案件35件,其中处以行政罚款共计10万余元,停业整顿10家;责令搬迁和取缔开设在校园周边不足200米的网吧和歌舞厅各1家;查处违规演出团体3个;收缴并销毁博彩
游戏机28台。通过对全县文化市场的检查,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非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净化了全县文化市场,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应该说还是共性的,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还存在偏差。该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实事求是地说,认识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没有等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政府来看,各级领导主要把大量的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经济工作上,没有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摆上应有的位臵。从家庭和学校看,个别家长和老师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即使在工作中渗透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但也不是从贯彻该法的高度去认识的。
二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措施还不到位。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大,普及不广泛,还存在死角死面,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工作方法滞后,挽救性的措施多,预防性的措施少,新措施少,老办法多,工作措施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近来年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城市流动人口增多,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很多未成年人随着父母一同流动,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及时入学,因为社会环境也不够好,因此这部分未成年人很快就流入社会,很快成为有问题的少年,成为“家庭管不着、社会管不着、学校管不着”的“三不管”的少年。
三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一方面是家庭、学校和社会还没有形成网络。从家庭的角度看,还存在着不合乎实际的望子成龙、逼子成龙的做法。从学校的角度看,注重学生的知识教育,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从社会的角度看,消极文化的影响在增加,对未成年人有着很大的毒害作用。因此,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学校、家庭、社会三者还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责任不清,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但在一些具体工作中,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够好,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还存在各自为战、各行其事的现象。
四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智能化的趋势。另一方面,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维权的意识比较弱,极其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保护和预防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另外,未成年人的群体利益和其它群体利益的矛盾也在加剧,家庭、家长强迫学生辍学,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等也时有发生。
三、今后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家长、学校和社会分别承担起各自的法律责任,建立起完整的、系统的工作网络,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好。
二是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力度。我们要联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县开展一起学法、送法活动,使《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普及深入到学校、家庭、机关、社区等各个领域,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宏观指导。
三是要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一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要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二要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犯罪、毒品犯罪和其它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关心他们的家庭生活,关心他们的进一步成长,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四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我县文化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青少年的活动和教育基地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青少年宫、儿童公园、少儿图书馆等场馆建设,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调整充实成立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相关法律法规。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制定一些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健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这样,就能使家庭保护更加完善、学校保护更加具体、司法保护更加原则、社会保护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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