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县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总体规划(2011—2020年)》、《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丹凤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范围内移民搬迁安臵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长期严重受滑坡体、泥石流、尾矿库、洪水灾害威胁的群众;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镇、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民和“边、远、分、散”自然村的村民;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村、户。
第四条 全县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衔接;城乡统筹、全面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村组搬迁、相对集中安臵;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县镇联动、镇抓落实。”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扶贫、水务、林业、国土、住建、财政、民政、人社、农业、公安、教体、卫生、交通、环保、电力、监察、审计、文广、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局,具体负责全县移民搬迁日常工作管理工作。
第六条 镇政府作为移民搬迁责任主体,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镇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规划,认真实施,严格管理,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第七条 依据我县《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全县共安排搬迁安臵移民2.3万户、9.3万人。县政府结合各镇实际,分年度制定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计划,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搬迁目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移民搬迁工作,编制全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年度计划下达、实施方案审批及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牵头开展移民搬迁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县发改局:负责各集中安臵移民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协调相关行业专项资金、项目捆-绑用于移民搬迁安臵点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制定工赈移民搬迁安臵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县扶贫局:负责制定扶贫移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抓好扶贫移民搬迁安臵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县水务局:负责结合国家人畜饮水工程,做好移民安臵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制定洪涝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臵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各集中安臵点洪涝灾害评估工作。
(五)县林业局:负责移民安臵点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移民安臵点绿化工作,制定生态移民搬迁安臵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县国土局:负责搞好移民安臵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好移民安臵建房用地勘界、报批、审批及宅基地复垦工作;做好各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点的地质灾害安全评估工、移民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工作。
(七)县住建局:负责移民搬迁安臵点规划选址,绘制移民搬迁户建房设计图纸和建筑风格指导工作,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组织实施,改善安臵点村镇建设和村镇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建材、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加强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城镇安臵移民提供保障性住房。
(八)县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划拨各类移民搬迁资金,做好资金的全程监管工作。会同县发改、交通、扶贫、国土、林业、水务、住建、环保等部门,捆-绑整合以工代赈移民搬迁、道路交通、扶贫移民搬迁、土地开发整理、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环保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移民搬迁安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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