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工程桩围护桩及拆除支撑梁承包协议

时间:2022-11-23 20:00:23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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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工程桩围护桩及拆除支撑梁承包协议

发包方: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宿州中央大厦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凿工程桩围护桩及拆除支撑梁承包协议

承包方:凿桩队(蒋廷江)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将宿州〃中央大厦凿桩工程及支撑梁拆除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为宿州〃中央大厦,位于宿州市人民路与浍水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乙方承包工作内容

1、乙方自备凿桩机械及配套工具,如空压机、小电箱、电缆线、加工凿子用煤、夜班照明用小太阳等等。

2、凿桩前由甲方确定桩顶标高,乙方预留标高10-15公分待垫层浇完后,按甲方确定标高用人工修凿平整、清扫桩面及周围垃圾。

3、工程桩、围护桩、支撑桩、立柱桩、塔吊桩、凿除的一切砼块必须控制30cm内,便于挖土外运。

4、围护桩、工程桩、支撑桩、塔吊桩钢筋割除必须留足够的锚固长度,并符合设计要求,未经施工人员同意,不得随便切割。

三、工程质量

1、凿工程桩、拆支撑梁立柱,必须有专人管理,服从项目部指挥,做好动测工作,拆除支撑梁立柱,必须要确保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汇报甲方,共同处理。

四、进度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机械及人员,总体乙方施工进度,凿桩工程必须跟上挖土进度。

2、如出现不可抗拒原因及其它工种原因而造成停工的,则工期按甲方签证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停工费用。

五、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指挥,不得擅自作主张、无证上岗;上岗人员另必须具备三证。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社会治安有关条款,严禁赌博、无事生非、打架斗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工地留宿。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临时宿舍应整洁卫生,整齐有序,每天有专人打扫整理,爱护项目部财产,如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加倍处罚,生活区,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罚10-100元/人次,食堂统一售饭,不得私自蒸饭蒸菜,不得使用电炉,如有违反,按项目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如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处罚10-50元/人次。

六、款项结算方式

1、本工程桩围护桩拆支撑梁钢立柱角铁、凿出的钢筋代替人工费用,拆除后归乙方处理,乙方返还差价给甲方材料费用。一次性8万(捌万元整)。

2、保证金5万,完工后退还。

3、乙方不得以生活费为理由,召集职工人员无理取闹,扰乱甲方正常施工和进度。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凿工程桩围护桩及拆除支撑梁承包协议 [篇2]

甲方:浙江龙舜蓝孔雀地块R21-03A、B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部 

乙方: 凿桩班组(蔡国华13372502318)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友好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现将 蓝孔雀地块R21-03A、B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桩基凿桩以及支撑梁破除工程 交于乙方实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义务和经济责任,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

1、所有工程桩、围护桩桩头,支撑桩、混凝土围护结构凿除;

2、支撑梁凿除;

3、凿桩的垃圾、围护桩边土方清理。

二、承包单价:

1、基础及维护钻孔灌注桩600~1000桩径凿桩:按/只结算,凿掉多余的钢筋归乙方。

2、支撑梁凿除:由乙方负责凿除,凿出的钢筋归乙方。按照实际凿出的钢筋量乙方支付甲方650元/吨(按过磅重量结算)。

3、以上单价已包括劳务费1%~1.5%,凿桩所用的机械、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手动机具、手用工具等均由乙方自理。

4、押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二十万元(:200000元)。如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此保证金在乙方退场日不计息归还。

三、质量

1、凿除后工程桩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由甲方施工员测出桩标高,离桩顶标高150~200mm必须采用人工修凿,凿好后桩顶标高比基础垫层面高100mm,桩顶标高不得低于要求标高-15mm,桩顶面要求平整,不得缺棱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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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桩顶修凿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桩顶缺棱掉角或桩顶砼凿松等原因需进行接桩,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灌注桩混凝土要求破碎,破碎程度要求可以铺垫层为止。如不能用作铺垫层的则由乙方吊运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4、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规定留好工程桩及围护桩钢筋锚固长度,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割除并归乙方所有,桩顶钢筋留置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的锚固长度(按施工员要求留置)。

5、部分桩由于超灌,必须按挖土要求,听从施工员安排进行二次或多次凿除,

直至按要求桩顶标高为止。

6、混凝土支撑结构的钢筋归乙方所有,地下室其他有价值的乙方无权处置。

四、工期要求

凿桩分项工程必须在各部位挖土完成后一天内完成,如无法按照此工期完工的(甲方同意除外),扣误工费500元/天。

五、付款方式

凿除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扣除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六、安全要求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基础施工方案顺序操作。不擅自盲目乱凿,同时必须按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注意临时用电安全,遵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及时检查电缆线路破损漏电等安全隐患,如有发现及时整改。使用空压机设备要求完好,空气减压阀安全灵敏。空气锤不准对人。凿混凝土施工人员须保持规定安全距离,上下基坑要走斜道,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消防、治安等规章制度,如有违章按项目部规定罚款。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等及其他因乙方原因操作造成工伤事故,则由乙方全面负责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其他一切相关责任。其他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1、凿桩所需的机械、电缆、三级配电箱及其他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有关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途乙方提出不合理条件的,甲方有权不给以结账,并扣除所凿工程桩的款项。

八、附件: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㈠、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工程工伤事故处理。

㈡、工伤事故处理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尽量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2、平等协商原则:事故发生后,关于所需费用尽量以协商方式达成一致,避免走司法程序;

3、快速处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同时应立刻全面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资料;应立刻申报工伤和保险;应立刻向项目部汇报和反映相关情况;

4、责任共担原则:事故发生后,费用产生较少的案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协助保险赔付。费用较大的案件,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乙方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

担比例以本协议第四条为依据。

㈢、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工伤报案

⑴发生工伤(一般)后,当事班组长报安全员,第一时间紧急救治处理,并通知项目经理及工程安全主管,并视情况报120,安全主管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

⑵安全主管根据伤者的受伤部位、工伤地点、时间、伤者个人信息等,及治疗医院名称和病房号报保险公司报案;

⑶若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当事班组长或安全员,第一时间紧急救援并报120,同时通知项目部安全主管、项目经理, 安全主管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伤情跟进:当事人入院接受治疗后,项目部安全主管须至医院探望并了解当事人受伤程度及病愈情况。

3、出院办理:伤者伤愈出院办理相关手续,需向医院索取病历本、诊断证明、医药费清单、发票、X光或CT说明书,方可出院(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办理)。

4、重大工伤或需要工伤认定的流程:出院后,伤者需准备好病历本、诊断证明、X光底片、X光或CT说明书等到劳动局指定的工伤鉴定所工伤鉴定(由项目部安全员协助办理)。

5、赔偿金额确定:

⑴根据当事人受伤程度,项目部安全主管协助项目经理、与班组、当事人谈判确定赔偿数额(医疗费+补偿金,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费用清单为准);

⑵谈判过程中对于赔偿金额无法掌握是否合理时,应及时将双方报价反馈给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总额在项目部认可的范围内。

⑶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需签署赔偿协议书(由班组长、项目经理和当事人三方签字)。

⑷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项目经理可向项目负责人征求处理意见;

⑸一般费用产生较少的工伤案件,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赔付,项目部安全主管协助保险赔付(具体金额处理情况后附)。

⑹赔付金额最终确定,项目部安全主管须将甲乙双方需支付金额尽速反馈。根据此协议相关条款确定双方赔付比例。

6、工伤事件结案总结:由项目安全员对单个案件进行及时总结,总结包括:案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责任、治疗发生费用、处理谈判事项、赔偿事项,通过本案件反映的问题以及预防措施。

7、 需要注意的事项:

⑴住院治疗必须为当地二等甲级医院(即保险公司认可的公司医院)。如因乙方原因无法进行保险索赔,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⑵伤者就医时发票等一切票据上的名称必须跟身份证名字相同。

⑶工伤人员住院期间如需要生活费借支,原则上由班组长先提供并以收据为准。

医疗费数额较大的, 可以由甲方先垫付,工伤结案时一并考虑费用分摊。

⑷工伤评残要及时,切忌拖延,以免评残不正确。

⑸发生事故如未按规定流程申报,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甲方并视情节严重保留追究责任。

㈣、工伤事故费用分摊细则

1、单次工伤事故处理总费用在三万元之内的(含三万元),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2、单次工伤事故处理总费用在三万元~五万元的(含五万元),甲乙双方按照3:7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3、单次工伤事故处理总费用在五万元~十万元的(含十万元),甲乙双方按照6:4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4、单次工伤事故处理总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上述所有费用均为扣除保险公司赔付款额之后的单次工伤事故处理总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开始生效,至工完款清即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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