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旧建筑物协议书
甲方: 广西扶绥县兴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方: 林国庆
甲方将厂区内拆除旧建筑物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特定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厂区内拆除建筑物工程
二、 工程地点:扶绥县兴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双方协商为:壹万叁仟元正(¥13000元整)(不含税票)。拆除后的旧建筑物钢材归乙方所有.(注:旧厂房原属飞龙化工:如有所属单位要回旧钢材,甲方以贰仟元正作价补偿给乙方)
四、 甲方必须派专人负责随时检查施工情况,如有问题及时提出,以便及时纠正.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代表现场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范围要求进行施工,注意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权自负.
五、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两,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付清工程款给乙方后自行失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盖章): 己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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