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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社会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切实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益性社会活动目标
1.健康和医学知识宣传及普及;
2.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实际问题;
3.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公益性社会活动内容
1.开展免费健康教育咨询门诊、糖尿病咨询门诊服务;
2.按照上级部门指派参加义诊和保健活动;
3.医院组织的下乡支农义诊活动;
4.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公益性社会活动的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公益性社会活动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制定公益性社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社会活动,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
(一)健康教育门诊工作:
1.健康教育门诊:长期应诊,由中医科门诊负责,免费为患者开展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并做好记录。
2.糖尿病咨询门诊:长期应诊,有内科门诊负责,免费为患者开展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并做好记录。
(二)参加上级部门指派的义诊和保健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由医务科和护理部抽调人员组成医疗队,到指定的地方开展义诊和保健活动。
(三)医院组织的下乡支农义诊活动:医院每年安排2-3次下乡支农义诊活动,由院办或医务科负责组织。
(四)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团支部组织医院青年团员积极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包括门诊导诊、陪诊、义诊等活动,活动常年开展。
五.公益性社会活动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公益性社会活动,密切配合,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
2.医务科、团支部等组织部门要对开展的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量进行统计。
3.医务人员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与年终考核、评优选先、晋升职称等工作挂钩。
六.本实施方案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公益性社会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首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激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环境保护事业,引领社会崇尚生态文明,摒弃生活陋习,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我县启动“龙川杯”环保志愿服务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所有热爱环保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环保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环保志愿者的覆盖面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农村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环保事业,参与环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形式
执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青发号)的规定,分别建立以下组织。
成立环保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县环保局、团县委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环保局、团县委分管领导担任;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是指导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县环保志愿者行动的组织指导、表彰奖励、制定工作章程等职责。
成立环保志愿服务大队。接受环保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接受环保部门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环保志愿者参加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社会活动,开展环保知识教育、植树护绿、垃圾分类和环保监督等工作。
环保志愿者参加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自愿性、公益性、组织性三大特征。在组织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期间,有关单位应当为环保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条件和保障。
三、建队程序
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组织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的社会成员加入环保志愿者行列。
(一)招募条件。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环保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信仰,进行专项注册,都可以成为“环保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环保志愿服务。
(二)招募形式:根据社会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户外广告、公告、海报、黑板报等形式面向社会告之招募环保志愿者事宜。
(三)注册。自愿成为环保志愿者的社会成员,在环保志愿服务大队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环保志愿者填写注册登记表,环保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注册人员登记、编号,建立人员档案,并存档。
(四)建队。
1.授旗。环保志愿服务大队结合志愿者的工作性质、所在区域、性别、年龄、服务志向、服务时间、服务需求等情况,按20人左右为一队编成环保志愿服务队,任命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明确队长、副队长和队员职责,向服务队授旗,向队员发放服装等,并帮助指导服务队制定活动制度和服务计划。
2.宣誓。由环保志愿者服务大队大队长组织所有志愿者宣誓。
四、近期工作安排
(一)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设立拱门,悬挂横幅及条幅,制作6—10块宣传展板;邀请县领导现场讲话,组织志愿者宣誓、授旗,分发传单,组织现场群众参与“再造蓝天碧水青山,倡导生态环境保护”签名活动。
(二)清理白色污染
会同城建市容部门确定拟清理地点,适时组织环保志愿者捡拾并清运白色垃圾。
(三)环境保护进社区
组织环保志愿者围绕环境保护排练文艺节目进入社区展演,可邀请县乌兰牧骑助演;期间穿插签名活动和环保问卷调查。
(四)环境保护进企业
组织志愿者参观污水处理厂、冀东水泥公司等企业,深入了解环境治理、循环经济观念及知识,使其进一步牢固树立环保理念。
上述活动期间,根据活动安排和现场条件,可插播环保宣传短片并播放环保电影。
五、服务内容
环保部门要积极指导环保志愿者树立环保理念、了解环保相关知识,结合当前建设“绿色”、首府及京津生态屏障和“首府后花园”等社会环保重点,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参与环保活动、加强公众环保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和谐发展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一)宣传教育:开展美化城乡环境、清除白色污染、节约资源等日常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国家或地方的重大环保法规和环保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机关、学校、社区或重大环保活动期间为广大群众提供环保咨询和服务。
(二)专业培训:联系热衷环保公益的机构和专业人士对志愿者进行培训讲座,传播环保知识,指导环保志愿服务,全方位提高志愿者和社会公众的环保素质。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景点、校园等公共场所进行环保宣传,结合重大环保节日或志愿者日开展清除白色污染、植树护林、美化城镇等生态环保实践;组织策划志愿者开展“环保创意(制作)大赛”、“环保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环保监督: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给予良好的解决方法和建议;在新闻媒体和网站开设“曝光台”,对污染地段、河道和破坏环境行为等不良现象进行曝光,实行公众监督。
每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3月12日的“中国植树节”、3月5日“中国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环保志愿服务大队须开展环保志愿者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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