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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1
l、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政令检查和执法监察;
3、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人事招聘工作的监督,对县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监督,促进政府投资的廉洁高效;
4、负责对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5、负责受理和查处对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行为的投诉,查处和纠正各类违反政令以及严重不正之风的行为;
6、协助案件检查室开展本委受理的党员、干部或党政组织的违纪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7、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和措施,促进各级机关提高行政效率;
8、负责本局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协调工作;
9、负责起草执法监察工作方面的文件、调研撰写、执法信息等。
10、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职责
1、领导、协助、检查、指导本室各项工作;
2、带领全室同志共同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3、提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具体方案;
4、了解掌握县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资金使用及重大拨款项目情况;
5、负责组织对全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执法监察室科员职责
1、协助室主任制定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察报告;
2、根据主管副局长和室主任安排,实施执法监察工作;
3、根据各时期的要求和执法监察工作特点,对执法监察工作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按照领导安排,参与办案工作;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2
纪检监察室是在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监督者。
1、依据局党组的授权,行使下列监督检查职权:
(1)局党组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情况。
(3)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4)年度工作目标及局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5)上级机关交办有关事项的完成情况。
2、负责向局党组报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制订我局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对局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
4、负责收集干部职工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提出监督检查工作建议和对策,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遵守纪检监察保密制度,严守秘密,依法维护各级组织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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