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协调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协调制度 [篇2]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民利益事项决策前,要充分听取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监委会可根据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建议村委会进行听证,实施监督。
一、听证内容:
1、决策前听证:凡属本辖区内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2、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有疑义,并经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议,确需村委会做出说明解释的。
二、工作程序:
1、重大事项决策前听证,由村委会拿出决策方案后实施听证。
2、监委会提出的听证,由村委会召集听证会,并负责报告听证事项,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接受查询。
3、听证后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处理决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4、监委会提出的听证方案,如果村委会7日内没有正当理由不作出听证决定或解释,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三、监督委员会的属性
1、监督委员会是一种村民自组组织,他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镇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
2、监督委员会必须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达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
四、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汇报
1、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2、定期到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工作的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3、不掩盖村委的有关违纪问题,不包庇违法犯罪活动。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将村民的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委员会具体承担本村的信息工作收集,及时与村支部沟通,并作出有效答复。
6、村委会成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村务及财务是否按要求公开。
五、 监委会职能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3、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帐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6、参与镇党委对村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
7、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三、监委会义务
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
2、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3、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为认真抓好村委会的监督工作,约束监督委会成员全心全意搞好村监委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纪律。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汇报
1、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2、定期到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工作的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3、不掩盖村委的有关违纪问题,不包庇违法犯罪活动。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将村民的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委员会具体承担本村的信息工作收集,及时与村支部沟通,并作出有效答复。
6、村委会成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村务及财务是否按要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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