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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药械监督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发布),加强消毒药械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其办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药械购入、储存和使用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设备科为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生物指示物、灭菌包装物的采购科室,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药械的监督管理意见进行采购和管理。
三、在采购消毒药械时应索取加盖供货方印章的如下证件并妥善保存:
(一)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的复印件;
(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的复印件;
(三)经过消毒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全国范围有效,有效期六个月)复印件;
(四)核准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采购进口的消毒药械,应索取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卫生部颁
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的复印件。
五、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六、为配合监督管理,设备科在新产品入库前必须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
七、消毒药械的使用是保障消毒隔离工作的重要措施,为确保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临床常用产品,设备科应按照消毒药械的质量管理要求,提前做好贮备工作;另一方面非常用产品,科室应根据需要提前制订计划送交设备科;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有义务提供相关产品信息。
八、设备科应严格采购、验收制度:
(一)采购:检查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产品与证件是否相符、消毒剂的检验报告是否包括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和杀灭微生物效果检测、消毒器械的检验报告是否包括消毒作用因子强度测定报告和杀灭微生物检测报告等;
(二)验收:对每批进入的消毒药械应按《消毒药械包装标识要求》随机抽样验收。
九、设备科必须做好相关产品的有效证件及资料的备案存档工作,认真填写《审核表》,要求一个厂家一个档案袋,再次购货前应重新审查证件的有效性,必须做到证件齐全、有效。
十、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到货时间及产品名称、数量、规格
型号、批号、卫生许可证号、有效期等。
十一、严格保管,不得将损坏、超过有效期限等的不合格消毒药械发放给临床。
十二、各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十三、超过有效期的证件及验收记录应另外妥善保存至少二年。 十四、根据以上条款及其相关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必要时随时检查,检查结果将与奖惩挂钩。
十五、本制度监督管理的消毒药械包括:
1.消毒剂:
2.消毒器械;
3.生物指示剂;
4.化学指示物;
5.灭菌包装物;
6.卫生部规定的纳入消毒剂、消毒器械管理的其他物品。
医院消毒药械监督管理制度 [篇2]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措施。
3.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有相关制度及专人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4.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5.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6.禁止使用过期、淘汰和无合格证的消毒、灭菌药械。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一 一般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正确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防止一次性废用医疗用品流入社会再次被使用,伤害患者的身心健康;为了预防院内感染,以及减少废物对社会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必须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搞好医疗单位的消毒隔离工作,更有效地防止交叉感染,杜绝医源性疾病的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必须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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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把进货关
1 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招标采购,药械科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采购、验收制度和登记制度,做到推销人员证件与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证件相一致;订货合同上的供货单位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发货地点与生产企业所在地相一致.
2.严把进货渠道关:针对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采购人员不仅要求商家出示产品“三证”,即: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而且要出示“三个报告”,即:用高分子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出示的产品安全性能测试报告,企业自测报告及临床使用报告。并与供销商鉴定质量保证合同。手续齐备,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医院。
3.质量验收检查: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灭菌日期、出厂日期、产品灭菌标识和有效期等,进货时由药械科把关。
4.建立登记账册:采购记录每次到货的时间、生产或经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规格、产品数量和单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并保留原始订货合同,以备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追查。
(二)严把院内贮存关
凡进入医院的一次性用品在大包装完整的情况下,设专室贮存,室内清洁干燥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货物按有效期长短及品种不同分别于距地面30cm以上的货架上,整齐码列,打开大包装后,中包装进入无菌间专柜存储发放,进入临床方打开中包装、单包装存放,一次性使用,避免和减少污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措施:
1.各科室领去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清洁、温湿度适宜、通风良好的货架上,拆除外包装后,应分类放置予无菌物品存放间。一次领用不宜过多,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使用。
2.医务人员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仔细检查小包装是否破损、失效、产品是否洁净、霉变、标识是否清楚。如发现质量可疑产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设备科、医务处,必要时报主管院长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在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过程中,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临时开启,立即使用,避免放置时间过长;在操作中一次性用品疑被污染或已经被污染,应立即更换,禁止重复使用。
4.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按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5.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受害者临床表现、结局、所涉一次性器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并及时上报。
6.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用后管理:各科室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后应做好登记(特别是涉及手术、介入等检查、治疗所用器械、物品),登记内容:姓名、物品:名称、型号规格、灭菌批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名称、使用数量、销毁使用日期、经办人。
7.感染科、护理部、总务处,协助管理、检查、监督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严禁私自处理,随意丢弃。防止流失。
8.督查:感染科、医务科、护理部、后勤科采取不定期抽查,列入考核内容,抽查不合格的科室,和科室奖金挂钩。
(三)备案管理制度
1.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各类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药械科统一购买,严把进货关,禁止使用科室私自购
入,禁止将未经医院药械科审查认证的器械、物品带入医院应用于患者。
2. 购买各类用品前要核实《产品注册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记录证件批准文号、有效期,并将复印件备案保存。
3.设备库管理员对购进的每一批用品都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入库日期、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详细地址、消毒方法、消毒日期、有效期,产品证号(产品注册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采购人、入库人签字。
5.设备库管理员每月对库存用品进行检查、核实,杜绝过期用品发放出库。
6.设备库严格保存物品出库单,每月登统、核对出入数量与库存量,做到出量、库存量与入量相符。
7.设备储存库库存量不宜过大,量出为入。
8.各临床医技科室不得私自购买任何医疗用品。
9.感染科每月对设备库产品进行抽查,结果备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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