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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主管段长监督,分管副段长负责组织人员对全段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2、检查内容、车容、车乘员、车辆运行情况有无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灯,转向、喇叭、两侧后视镜等。
3、不定期组织人员跟车监督检查了解道路情况车辆运行,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4、对检查获得的信息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5、在安全学习上组织驾驶员学习提高认识。
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篇2]
近年来,我街道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态势较为平稳。但一些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源头监管、路面监控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对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办事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促检查“三盯”措施落实,实现村(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体化格局。
“人盯人”方面,由责任人与所联系的客运驾驶人加强联系,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个月集中辖区客运驾驶人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人盯车”方面,由责任人平时了解所联系车辆的情况及每日去向。对逾期年检的车辆督促车主补办年检手续;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则教育、动员车主自行将车辆进行报废处理,车主不听从的,报告执法部门上门强制解体。
“人盯路”方面,由责任人对道路情况实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行车条件的,报告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实施封路;对道路损坏或标志牌缺失的,及时报告交通、公路部门进行整修或补全。
二、督促检查“三个制度”落实,打牢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基础。
1、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各村健全了机动车辆、驾驶人、
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等五种信息台帐。
2、健全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防控制度。重大节假日是交通安全特别防护期。各村,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制定了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安排足够的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重点管控,对危险路段实行挂牌监管。在交通安全特别防护期,由街道长带队组织街道干部专门负责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动静结合,严格防控的办法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三、督促检查“五个保障”落实,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做好人员保障。全街道配备有3名交通安全协管员,每个村设有交通安全联络员和信息员。
2、做好阵地保障。交安办设立了专门工作阵地,阵地建设基本达到“七有”标准。即:有牌子、有专用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档案柜、有工作台帐、有电话,对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路段实行“户籍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3、做好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制度、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防控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交通安全“三盯”工作制度等,并且统一上墙,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车,用制度管路,用制度管事。
4、督查保障。我们设有相对固定的工作督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社
会化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5、做好经费保障。街道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在经费上都给予保障。年初就将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有效持续开展。
四、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根本。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系统、各个行业、各个部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改变过去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单打独斗的管理模式,由“部门化”走向“社会化”,强化县、街道、村三级的责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才能打牢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基础。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重要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和业务工作能力。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突破道路交通死亡控制控制指标的,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丰 城 街 道 办 事 处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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