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时间:2024-06-08 12:43:34 夏杰 监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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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精选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精选1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精选14篇)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1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强化水质监督,规范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城市供水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水源保护制度。检查配合环保部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情况,及城市供水企业对当地水源水质的熟悉程度。

  (二)水质检测实施。查阅城市供水企业依据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指标和频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记录、报告及检测质量控制记录。

  (三)水质监管制度。检查企业内部水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水质检测制度。查阅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制度,抽查原始台账记录。

  (五)水质检测能力及实施情况。实地查看水质化验室,考核检测人员业务能力。

  (六)水质信息报告与公布。查阅供水企业出具的上报记录,包括向供水主管部门上报监测报告情况及“山东省城

  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技术平台”使用情况。检查近期向社会公布的水质信息情况。

  (七)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查验水质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抽查检测人员上岗证、健康证等证件。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供水水质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可以提出质询。

  (二)查阅供水水质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数据、帐簿、凭证、报表,原始记录;调查、核实水质检测机构的招标投标、合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相关设备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情况;并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做出必要的.说明,取得或复制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查看企业水质检测机构现场,包括化验室布局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能否满足指标的检测要求。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企业水质专项检查;

  (二)要求供水企业定期上报水质检测报告,包括原水月检、出厂及管网水月检42项、年检106项监测报告等;

  (三)必要时现场抽查水质检测人员的某项指标检测能力;

  (四)现场监督城市供水企业的出厂水106项检测的采样工作;

  (五)对城市供水企业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等水质进行进行抽检。事先不通知相关企业,直接到现场采样,并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水样进行检测,确保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城市供水水质检查方案;

  (二)下发监督检查通知(水质抽检不提前通知);

  (三)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四)向检查对象反馈意见;

  (五)下发整改意见;

  (六)督促落实整改;

  (七)视情况安排复查工作。

  六、监督检查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济宁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2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xxxx)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一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管理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3

  一、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清洗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

  二、二次供水设施应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的洗消记录。

  三、清洗消毒工作流程:凡在清洗消毒水箱、水池时使用的工具均须进行消毒后使用;作业人员必须穿消毒后的.工作衣、工作靴、工作帽进入水箱、水池工作;水池清洗结束后,须对水池进行消毒,在选用符合要求的消毒药剂经规范配制比例后,喷洒水池的顶部、四壁和底部,并加盖密封30分钟;完成上述操作后,二次供水系统可打开进水阀进水,并作好二次供水系统的加盖加锁工作和搞好水池周围的环境卫生。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须做好二次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记录。

  四、每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后,必须对水箱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并及时将清洗回执上报卫生监督部门,由卫生监督部门派人对水箱水进行卫生质量抽检。如抽检不合格的,由物业公司重新进行清洗消毒直至卫生监督部门抽检合格。

  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水箱清洗消毒工作。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4

  一、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xxxx)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入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池、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对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5

  一、建立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二次供水管理,并按照国家相关卫生要求按时对《卫生许可证》进行审验和换证。

  二、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水箱清洗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才能上岗,以后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或健康带菌者,均应调离从事管水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所用材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不得影响水质卫生,其材料应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文。

  四、二次供水水箱内壁应光滑,便于清洗,顶部有盖,并设换气孔套上纱网,周围有防护措施。

  五、二次供水设施能正常运转,设备整洁,地面干净,储水箱应加盖上锁,每年必须用符合标准的消毒药剂彻底清洗消毒一次,水质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规定的标准方可饮用。

  六、在水箱周围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等存在,不得堆放在毒有害物质,水箱周围应干净。

  七、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城市市政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水箱的溢水管应高于下水道最高水位并有防污染设施。

  八、泵房上锁,生活泵房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九、水箱顶盖必须加锁盖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揭开顶盖。

  十、运行人员随时注意各水箱水位计的.显示水位,注意观察各水箱是否有渗漏情况,保证水箱能正常运行。

  十一、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有异常改变,不得隐瞒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供水行政部门或卫生防疫机构,防止介水传染的流行。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6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本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二次供水相关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做到二次供水泵房附近无工业、生活污染,确保水质卫生。

  3、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4、每天定期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必须由专业清洗队伍,按规定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6、积极、主动配合二次供水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

  7、确保泵房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定期打扫卫生。

  8、二次供水设施应有安全防范措施,房门钥匙由专人管理,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

  9、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10、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清洗消毒等资料应存档备查。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确保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开水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并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开水房锅炉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茶水桶和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要进行清洗后方能使用。并做好清洗记录。

  四、每次烧水的水温必须保证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存入保温桶,上锁,防止发生学生烫伤等意外事件。

  五、保证充足开水供应。发现水质有问题,要停止供应给师生。

  六、保温桶和茶水桶一律要放在台架上。

  七、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安全供水。

  八、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保持开水房与周围卫生整洁干净。

  九、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保证全校师生的开水供应。离开开水房时,要关水关电关门,保证开水房安全。

  十、学校在开水供应处要设置饮水卫生宣传条幅,教育学生注意饮水卫生,包括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等内容。

  十一、供应开水所使用的容器和用具的材质均需安全、无毒。

  定期清洗开水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盛装开水的茶水桶必须专人专管,包括清洗、消毒、上锁。

  二、清洗消毒开水桶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清洗消毒开水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每天对开水桶进行清洗和消毒,倒掉茶水桶的剩余水,用开水进行清洗,消毒(先用开水浸泡30分钟后,然后用开水清洗干净),并做好记录,不能使用消毒剂对茶水桶进行消毒。

  四、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水的卫生安全。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保温桶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定期清洗保温桶并记录;

  3、值周教师每日清扫,保持洁净,每周消毒一次;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必须清洁,卫生。

  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制度并予以落实;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9

  一、供水隧洞作为水库的枢纽组成部分,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毁坏。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供水隧洞安全的义务,严禁任何有损供水隧洞安全的.行为发生。

  三、严格按照供水隧洞安全检查规程,做好供水隧洞的检查工作。

  四、严格按照供水隧洞养护规程,做好供水隧洞的维修养护工作。

  五、启闭闸的开启,必须严格按照防汛指挥部指令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严禁闲人任意进入启闭闸房并接触机电等设备。

  六、对机电设备要实行经常检查及养护。重点检查电源线路有否破损,机械设备丝杆、螺栓是否锈蚀,以确保机电设备随时运行。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10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卫生,保持水箱房的卫生清洁。

  2、及时复查水箱房责任人的'健康合格证,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3、设专人对水箱的设施、设备负责,杜绝与水箱房管理无关的人员进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定期的消毒、清洗、报检、化验水质,确保业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与防疫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检记录和其他记录。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11

  为尊重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民主权利,使人人对学校管理都有参与权、发言权,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创造融洽、祥和、严肃、活泼、团结、向上的`政治氛围,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制度,充分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各级领导成员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中、老年教师建立“集团指导中心”,让他们起到“参谋部”、“思想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设性、改革性的建议、措施,供学校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实行校长接待日、学生咨询日、合理化建议日、校长信箱等,以此沟通教师、学生与领导之间的思想感情,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改进学校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间由校长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组织代行其职能。

  五、学生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间,由校长向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学生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学生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学生会代行其职能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12

  为了让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合力,增进家校之间的了解,消除家校之间的误解,特制定本制度。

  1、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1)教师的教育教学状况。家长委员会定期与学校教务处一道对教师的'备、教、批、辅、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的教育管理状况。家长委员会定期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进行抽查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学生的收费。家长委员会定期对学校收取的课本费、住宿费进行审查。

  4)师德师风检查。

  2、检查监督的时间

  1)教师教育教学检查监督暂定于家长开放日

  2)学校教育管理检查暂定于校长接待日

  3)经费审查定于每学期末。

  3、监督检查的方式

  听课、查资料、座谈、听汇报等。

  4、监督检查纪律

  遵守校规校纪、尊重教职工人格,不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公正严明,实事求是。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13

  一、监督学校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

  二、监督学生作业量,配合教务处检查各学科课外作业情况,超过时间的',应及时向校长室报告。

  三、 监督食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加强营养指导。

  四、 对体育课实施医务监督,重点监督体育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练习密度和运动强度是否适合学生生理承受能力,防止伤害事故。

  五、 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告知家长及时诊治。

  六、 每年对食堂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疾病或不适宜食堂工作的,应及时治疗或调离

  七、经常检查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之处,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解决。

  八、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及时隔离、投药、上报。

  九、 经常检查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制度 14

  为使车站服务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使车站的服务质量处于各方监督之下,按照“三优、三化”标准,创造文明汽车站,特制定本车站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一、建立车站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各种质量监督规程。明确监督职责,设立监督疏导渠道,确保服务质量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转,把好车站服务质量关。

  二、建立站长、调度,旅客三个层面的`服务质量监督网络、检查、收集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三、车站候车厅内设置“服务质量旅客监督意见箱“,请广大旅客对车站的各种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促使车站在客运工作中找出自身不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站长、调度应针对车站日常客运工作中的服务态度、操作规程、行为规范、语言标准、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即时予以纠正、制止、处理。

  五、对售票、检票、调度等岗位执行质量报告制。按月汇总统计。有可量化方面的质量数据,做好原始记录,填制质量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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