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运驾驶员的聘用制度
(一)聘用之前,应先将驾驶员资料拿到厦门水陆交通分局公共交通大队(鹭江道103号,电话2023592,王警官)审查。如在逃犯、有吸食麻醉品、毒品记录的人员不能聘用。
(二)聘用之前,应先要求驾驶员进行体检,不适合从事客运工作的驾驶员不能聘用。如患有心脏病,癫痫病、臆病的人员不能聘用(聘用后,每年都要进行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不能续聘)。
(三)聘用之前,应先查询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聘用。
(四)决定聘用后,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聘用后,每年都要进行签订一次,不签订的不能续聘)和劳动合同。
(五)聘用之后,应先对驾驶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学时,实操不少于30小时,并要有专人检查其是否已熟练了解车辆性能和线路情况。未参加“道路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营运客车。
(六)聘用后,应立即建立驾驶员基本信息资料。如身份证信息、驾驶证信息、从业资格证信息、从业经历信息、家
属子女的身份证信息、以及驾驶员本人的照片、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聘用后,应每月查询一次驾驶员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应每隔三个月组织一次定期考核;查询与考核的情况要作为实施每月的奖惩的依据。
(八)聘用后,应加强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安全学习例会学习和应急处置演练。驾驶员每个月应接受2次以上继续教育培训(每次1小时以上),1次以上安全例会学习,每年应接受2次以上应急处置演练。
旅游客运驾驶员的聘用制度 [篇2]
1、驾驶员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报道,同时上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原件。
2、公司安保部登记后,到公安部门及运管部门核实驾驶员信息。
3、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4、在确认驾驶员信息符合公司要求后,对其进行登记备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下发客运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
5、公司将驾驶员详细信息及参与营运的线路信息上报交-警及主管部门,同时向客运站发送驾驶员聘用名单。
6、驾驶员凭公司下发的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到客运站登记备案,方可进行报班,参与道路旅客运输。
7、对于没有在公司取得即时驾驶证明的驾驶员,公司实行谁放行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8、驾驶员聘用即时驾驶证明的管理: (1)此证只有分管安全副经理有权审批。 (2)此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可作为有效证件使用,即发证机关印章处扣公司公章。(3)此证驾驶员信息填写必须真实有效。 (4)即时驾驶证明编号的填写可根据公司先后顺序数字组成,意在方便对驾驶员档案的统一管理。 (5)公司下发安全培训信息卡,每月25号安全培训学习后,由安全科负责填写安全培训记录并盖章。 (6)公司一经发现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培训记录有漏印的情况,要及时对此驾驶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核实,确保驾驶员安全培训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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