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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
为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公益性农技推广岗位职责的要求对进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度。
(一)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按照公布岗位、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前公示等程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聘用期限。农技人员聘用期一般为3年。对连续工龄满25年或距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人员,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至退休。
(三)工资待遇。农技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基层农技人员在聘任期间的医疗等保险金缴纳,实行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负担部分由街道财政部门从工资中按月扣除后划入社保机构,其余部分由街道财政负担。
(四)基层农技人员的考核。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履行公益性职能的需要,科学设定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基层农技人员的考核,由区农业主管部门、街道、服务对象代表三方共同进行,特别注重听取
服务对象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励、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及工资、津贴的依据。
(五)受聘农技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解聘该聘用人员,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调整后,应相应调整该受聘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
县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 [篇2]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釆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技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充滿活力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聘用程序:
1、公佈聘用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单位对应聘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单位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公布聘用结果;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后的聘用合同须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鉴证。
二、人员聘用上岗方法:
(一)、人员聘用要体现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全过程要建立严密的人才考核流程,将聘用岗位及职数、竟聘者及个人履历、竟争规则及过程等信息一一公示公开,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体现聘用制度全程的公正性,加强全社会监督力度,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 实现真正的公平、公开、
公正。
(二)竟争上岗考试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所占比重不得低于80%,参加竟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进、出、管、用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人员聘用期限:
人员聘用期一般为3-5年,对连续工龄滿25年或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或距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人员,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至退休。
聘用人员考核: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晋升、奖励、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及工资、津贴的依据。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相应改变该受聘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
县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 [篇3]
一、县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一)职位设置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按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实际情况,设粮油、蔬菜、水果、植保、种子、土肥、农业科技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8个岗位,由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技术人员担任,具体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聘任。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掌握本领域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过硬,业绩显著,为本地、本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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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大学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善于开拓创新。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三农”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当地制定农业发展规划、重大农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
2、根据我县农业发展、市场需要和农民生产生活等源头性 1
需求,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领域农业科技推广计划方案。
3、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本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要措施。
4、通过农业信息网、农技110、农民信箱等,为农民提供相关科技信息,解答各种农业技术咨询。
5、培养和培训本领域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等,解答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6、组织或参与农业地方标准的制订,按照“标准”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模式图,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根据产品准出、市场准入及产地可追溯等农产品监管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本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掌握农民的科技需求动态,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组织1次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活动,建立1个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个乡(镇)、1个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
2、开展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
3、及时答复农技110、农民信箱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4、结合农事季节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10条以上。 2
5、全年下乡(镇)、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完成年度业务分折报告和课题调研报告各1篇以上。
二、县级农技指导员
(一)职位设置
农技指导员职位包括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除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其他所有种植业技术推广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了解本领域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
3、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研究制定本领域全县的农技推广计划,完成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农技推广工作。
2、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宣传推介,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采用良种良法、科学用肥用药、开展标准化生产。
3、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农
业生产组织及农民按照农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及生产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4、联系、指导乡镇责任农技员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对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及时解答责任农技员、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联系、指导若干个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重点示范户,开展生产调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5、掌握全县的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年主持或参加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的实施,组织1项以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
2、建立1个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个乡镇(村)、1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
3、组织或参与组织4期300人以上农业技术培训,4期农业科技示范户现场指导会。
4、全年入乡(镇)、村、户时间不少于80个工作日,入联系户平均不少于5次。
5、对农技110、农民信箱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6、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20条以上,年度业务分析报告1篇以上。
三、乡镇责任农技员
(一)职位设置
责任农技员包括所有从事种植业技术推广的乡镇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备农业专业中等学校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国家有关农业及农技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能独立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各项“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落实上级农业科技部门在当地开展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2、全面负责若干村(片)责任区全体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重点联系若干个科技示范户。通过现场指导或农技110、农民信箱等渠道,及时答复责任区农户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或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3、在上级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试验示范基地、示范片、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
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技术操作规范和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
4、举办或组织农民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全面负责本区域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是联系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之一。
5、掌握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开展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2、在责任区内建立1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户)、10户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
3、责任区内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实施率占应建数量的85%以上。
4、年组织农民培训500人次以上,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示范户参加的现场指导会4次以上。
5、年进村入户时间100天以上,入联系户平均5次以上。
6、农技110、农民信箱技术咨询的回复率达到100%,报送或发布农业生产及科技信息20条以上,完成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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