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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蓬溪县效能建设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17]18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
1、甲方聘用乙方在 蓬溪县效能建设办公室从事管理岗位工作。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
职责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在岗位聘用期内,乙方主要对执行不力、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一系列不符合党和国家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岗位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条 岗位报酬
1、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和无故托欠。
2、乙方岗位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单位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
3、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克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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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聘任考核
1、甲方设立考评小组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岗位聘用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考评小组提交书面述职
报告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六条之约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5、每 年(月)考评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发
放和下次聘用上岗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岗位绩效工资,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聘用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发生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
[2017]19号)中规定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
第九条 解聘与续聘
本合同期满后,需续聘合同的,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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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岗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调整工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机构(签章) 鉴证人员(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本合同仅供岗位聘用时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
2、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单位,仍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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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书 [篇2]
甲方(聘用方):宾阳县大桥镇初级中学
乙方(受聘用方): 教职工姓名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专业技术十级 岗位工作。
二. 聘用期限为 三 年, 从 2012年 9月26日到 2017 年 9月26日。
三.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17]85号)和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乙方必须按照所聘用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完成本职工作。
(二)甲方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三)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聘、变更、解除,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17]85号)和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岗位聘用合同。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岗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岗位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岗位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原岗位聘用合同,延续的岗位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岗位聘用合同期限相同。
四.乙方受聘期间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由上级有关部门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 1
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工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并由
上级相关部门按期为乙方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相关部门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宾阳县大桥镇初级中学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校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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