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协议书

时间:2022-11-23 11:26:16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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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协议书

甲方:xx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以下简称乙方)

职工养老保险协议书

为妥善处理xx建县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关问题,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劳险〔1999〕177号)、省劳动保障厅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劳社发〔2002〕5号)和关于企业兼并事业单位后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劳社办〔2002〕53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县委、县府事业单位改制方案,事业单位中已有16个单位完成改制工作,目前共有职工394人(不含改制前已退休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这些单位改制后必须整体在乙方按企业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名册附后),甲方同意将该16个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乙方,并向乙方划转职工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费xx-x元,于2017年3月底完成基金划转(统计表附后)。

二、xx建县至2017年2月止,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共有119人(名册附后),按政策规定,该部分人员应从调动之日起在甲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乙方同意将该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甲方,并向甲方划转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费xx元,于2017年3月底完成基金划转(统计表附后)。

三、本协议所涉及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甲、乙双方分别按各自养老保险政策为转移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确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关人员退休时养老待遇不受损害。

四、应转移而未列入此次整体转移人员和今后因工作调动需相互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随工作变动应及时到甲方或乙方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划转养老保险费,不再集中累计办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劳动保障局一份。

甲方xx机保局 法人代表:

乙方:xx社保局 法人代表:

职工养老保险协议书 [篇2]

甲:民权县城关镇卫生院

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在编职工,因为乙方个人原因在 年至 年没有在岗上班,在乙方离职期间需缴纳的养老金(个人缴纳及单位缴纳)全部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

二、甲方在乙方离职期间保留其人事手续,现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甲方应协助其办理退休手续。

三、乙方在岗期间 年至 年产生的养老金单位部分,甲方应缴纳。

四、甲方承诺:在以后如有上级统一的养老金补偿政策及资金到位后,乙方同其他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五、乙方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永远放弃对甲方追讨自己离职期间养老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乙: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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