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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教师节期间,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准确评选和表彰,是尊重、信任、重视教师工作,承认教师劳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向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为使评选结果具有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指导思想:建立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多做贡献。 评选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评选时间:根据上级文件通知。
评选办法:1成立评优评先小组;2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3民意测评;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5最后认定表彰名单。 评审细则:
第一条:评优评先实行积分制,基本积分为100分:师德(15分)、出勤(15分)、工作实绩(60分)、评优评先小组和教师代表评议(10分)。
(一)师德(每期7.5分)
1 、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每次扣2分。
2、向学生摊派、违规乱收费,经查实每次扣2分。
3、讲究师德,遵纪守法,维护教师形象,若因不奉公守法,被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批评者,每一次扣5分。
4、在工作期间上网娱乐、赌博、工作日中午饮酒者,每次扣2分。
5、有偿家教或补课者,每次扣3分。
(二)出勤(15分)
每学期出满勤7.5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早退、例会缺一次各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无手续病假一天扣0.1分、一周扣1分,病假一个月扣1分。
(三)工作效果(60分)
按 《教师考评量化细则》中的计算办法得出各教师的分数(不折合)。每学期第一名得30分,每降一名减0.5分(以年级为单位)。
第二条:评优的候选人数是分配指标的3倍,按计算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评满为止,积分取评优所含学年度的平均值,从2017年9月开始计算。
第三条:专职任课教师与管理人员分配指标比例为3:1,专职教师分级段评比,同等级别评优个人五年内不重复。
第四条:管理人员按学校衡定的工作量比例(行管、教学所占比例,系数为1,若班子成员代课达到专职教师工作量,可就高选择)计算。
第五条:下列情况可奖分:
1、从非教育战线引进资金到学校账户上的,每万元奖1分。
2、每义务献血一次加3分(每个考评期限3分),义务支助我校在读贫困生1000元者加3分,见义勇为并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者可加计5分。
3、如果九年级中招成绩居全县农村前三强,班级综合评价第一名的班主任加5分。
第六条:在一个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受到上级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相关手续偷生、超生的;
2、猥亵学生、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者;
3、责任范围内出现了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及直接责任人;
4、越级上访的,抢占学校公房者;
5、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6、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者;
第七条:积分来源,以学校各处室公示的结果、上级文件的记载为准。
第八条:本细则自2017年9月开始执行,有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说明】1、优秀班主任或文明班集体的评选,依据政教处的班主任量化细则评选。
2、文明教师、师德标兵等单项奖可参照本细则。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仁和中学
2017年12月
初级中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和校务会广泛讨论,特制定《后龙中心小学教职工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 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和私自调停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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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
优秀个人可以由教研组(或年段组)推荐或个人向被推荐人所在教研组(或年段组)自荐或推荐。
2、教研组(或年段组)审查。
优秀个人由教研组(年段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在广泛听取教导处、教研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提出本教研组或年段组优秀个人的建议人选,报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
3、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审核。
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报送的优秀个人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述职及投票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提名和完小(中心园)校务领导组审核情况,被推荐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并上报中心小学。
5、中心小学校务会研究
根据各完小(中心园)推荐人选,中心小学召开校务会,根据各被推荐人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联评,确定优秀人选。
6、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全中心小学范围内的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完小、教研组(或年段组)评优推荐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评选工作要与常规工作检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结合。
3、评选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效,事迹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4、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般不少于总推荐人数的75%,具体评优名额根据在评选当年由中心小学下达的指标核定。
五、时间安排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年各评选一次。5月底布置“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儿童节进行表彰;6月底布置“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教师节进行表彰。
六、奖励表彰
对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初级中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体现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本方案。
二、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教学年段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或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1.有不假离岗或旷工行为者。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3.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4.受学区教办、县教研室、教体局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6.民评赞成率低于60%者。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
2.行政办公会根据民主推荐、本方案“二”之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民主评议、投票。
4.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先进人员。
5.推荐上报。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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