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23 13:17:06 评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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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科教兴国、科研兴校战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制定本次评选方案。

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一、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以班为单位,以每班现有学生人数为基数,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且满足评选条件;优秀班干部2名;学习标兵见评选条件,名额无限制;优秀团员人数占本班团员人数的20%;文明学生男女各1名。[第(二)、(四)、(五)项原则上在未被评为“学习标兵”或“三好学生”的学生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20%,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学,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学善思,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异(上学期期考均分70分以上,且科科都不低于60分)。

4、各方面都能全面发展,能做好同学的榜样,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优秀班干部(2名)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学,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在班级中能做好老师的小助手,主动参与班级管理。

3、学习认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良好。

(三)学习标兵(若干名)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优秀,上期期考年级排前十名。

4、上课认真听讲,积极质疑和发表见解,主动与同学合作学习。

5、课后及时、独立、高质量地完成各科作业。

6、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广泛阅读各类书籍。

(四)优秀团员(本班团员人数的20%)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学校团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文明学生(男女生各一名)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文明礼貌方面是学生的榜样。

(六)优秀团干及优秀学生会干部(若干)

由团委会及学生会组织评选。

三、评选方法:

评选时由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生民主投票,班主任审定,学校审核、备案、奖励。

四、评选要求:

公正、公平、公开,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不重复原则。

石门县罗坪乡中心学校

2012年2月6日

关于开展2012年上学期学生期终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内容:

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标兵、优秀团员、文明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条件及方式:

见《石门县罗坪乡中心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三、参评学生:

2011年下学期在本校就读的学生。

四、评比结果:(请于2月7日上交教导处)

2012年2月6日

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篇2]

为了健全对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年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奖励项目

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造成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未能达平均工作量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三、考评原则

1、评优、评先以各项考评内容的结果为依据;

2、在分值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其次教绩。

评选时间: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每月评选一次,优秀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一学年评选两次。

评选办法:①成立评审委员会;②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 ③确定对象进行公示;④最后认定表彰名单;⑤发证书、奖品、拍照在校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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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凡违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取消评审资格;

2、综合学科及非线教学人员评优评先,方案第三、四、五项由学校按其敬业精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量化考核。

南田坪中学

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作用,体现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年度评优评先方案。

二、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组长:吴步进

副组长:曾建 陈化 林乃央

组员:林开顺 陈善杰 黄进植 蔡振夫 林瑞楷 杨志居 王孟繁 陈焕回 第一部分 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荣誉类别分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

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

(1)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还须遵守:

①近两年以来受学区和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相应级别(含)以下的评选;

②优秀班主任的资格条件:评选当年在我校担任班主任,且在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含)以上;

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资格条件: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先进教育工作者须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以上。

(2)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以下现象都不予考虑其资格:

①本学年请假超过20个工作日;

②没有完成每学期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任务;

③有发生责任事故,体罚学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取消其资格;

2.民主测评:

(1)确定候选人:

领导小组小组根据教师在本学年的实际表现每人推荐1-2名自己觉得表现优秀的候选人,参先人数少于12人可不用推荐候选人。

(2)教师测评

全校教师投票测评,顺序为先优秀班主任后优秀教师(当选上县级优秀班主任将不参加县优秀教师选举),教师选票可以选少于等于候选人人数的1/2或候选人人数的1/2减去1,按得票数确定优秀等级(一般为县

级、学区级、校级)。

3.公示及上报

领导小组将所有的当选教师进行全校公示;如无异议,公示完即可上报;如有异议,由领导小组最终议决。

特别说明

本方案的修改权及解释权在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平阳县南雁中学 2012年7月21日

第二部分:年度考核评优

根据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荣誉类别为“年度考核优秀”。 评选程序

1.确定考核小组

学校考核小组人员是由中层干部和学校骨干教师组成(教师人数不少于50%),事业心、责任心强,认真填写教师考核评语。 2.资格审查

(1)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还须遵守:

①近一年以已经获得过优秀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②考虑到兼顾原则,本学年已获县级以上优秀者,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③须本校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以上。

(2)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以下现象都不予考虑其资格:

①本学年请假超过20个工作日;

②没有完成每学期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任务; ③有发生责任事故,体罚学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取消其资格; 3.民主测评(70%)

民主测评由全体教师参加测评,主要内容有德、能、绩、勤四方面,考核等次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值分别为3、2、1、0,总分按70%算。 2.考核小组测评

考核组综合评定,分值按30%算。 3.确定优秀人员 4.公示上报

考核小组将所有的当选教师进行全校公示;如无异议,公示完即可上报;如有异议,由领导小组最终议决。 特别说明

本方案的修改权及解释权在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平阳县南雁中学 2012年7月21日

第三部分:骨干、职称、“三坛”、优质课等评比性质资格选拔办法 根据实时情况这部分项目包括: 骨干、职称、“三坛”、优质课、外出培训等人数超过认定名额时采用本办法。 1.资格审查

(1)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还须遵守:

须在学校从事工作3年(含)以上;如是特殊岗位须在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除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外,以下现象都不予考虑其资格:

①本学年请假超过20个工作日;

③有发生责任事故,体罚学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④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取消其资格;

5.确定优秀人员 6.公示上报

领导小组将所有的当选教师进行全校公示;如无异议,公示完即可上报;如有异议,由领导小组最终议决。 特别说明

本方案的修改权及解释权在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平阳县南雁中学 2012年7月21日

中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培养“敢于吃苦 勇于拼搏 善于学习 乐于奉献”的马蹄中学教师队伍,也为了规范我校评优评先工作,让全体教师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使更多教师脱颖而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程序

1、由校长任评先评优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校委成员和各教研组长为成员。

2、评选前及时公布评先评优的职位数。

3、根据每期期末考核获得优秀的教师作为评先评优的选侯人。

4、由领导小组对选侯人进行量化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决定先进或优秀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5、已公示无异议的教师填写相关材料,并逐级上报。

二、量化考核办法

在没学期期末考核成绩的基础上,从八个方面对入围教师进行量化考核。根据下述A、B、C、D、E、F、G、H各项情况及分值与期末考核成绩之和的高低决定先进或优秀人员。

一 、A德(满分7分)近二年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一次性否决。

(1)触犯法律,有违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工作失职导致严重事故者。

(3)教育方式不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造成严重后果者。 

(4)对学校党政的决策不认真执行,故意无理取闹者。 

(5)违反政策规定在班级中乱收费者。

(6)教职工之间吵口打架者。

(7)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

(8)参加赌博被教育部门及有关机关抓获者。

二、B能(满分5分)

(1)查近两年以来教学材料,在知识传授过程中出现明显的知识性错误,未能几时纠正者,每次扣1分。

(2)学生反映课堂组织纪律差每次扣2分,教学效果差学生听不懂每次扣2分。

(3)教学成绩在平行班是后二名的一次性否决。

三、C勤(满分15分)

查近一年以来的考勤情况。

(1)每学期在学校规定外每一、偶旷课(会)一节则量化为积分扣2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直到本项零分为止。

(3)一学期内累计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一周的一次性否决。 四、D绩 (满分40分)

查近两年以来的单科教学考核成绩,按一、二、三、四、五、六级分别折算积分比40:32:24:16:8:0,求所上班级和科目的平均值。 所上科目全为考查科目的为计4分/学期,没有可比性的中考考试科目计34分/学期(考查科目指没有中考内容的科目)

五、E教学常规(满分10分)

2.5分/学期,合格2分/学期, 查近两年的常规检查情况,优秀计

基本合格1.5分/学期,不合格一票否决。

六、G管理 (满分8分)

同等条件下,以德育处的考核为依据,工作成绩优良的班主任加2分/学期、普通班主任加1分/学期,教研组长加1分/学期,课题负责人加1分/学期。校委会人员计1分/学期(身兼数职的只加一项的分)。 

七、H行政领导综合评分(5--15分)

校委会人员对入围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给出评议分,评议分在5--15分之间。

八、加分

(1)中考上重点高中人数位于全县农村中学前五名,则当年校长加5分,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加3分分管、重点高中人数的多少相对于的班主任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2分、0分,科任教师也对应加3、2、1、0分(以上均不重复计分);

(2)中考单科平均分位于农村中学前3名,则当年该学科教师加3分。若优秀率位于全县农村中学前3名,则当年该班该课教师每人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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