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评优评先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师德教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努力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营造 “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促进学校工作的发展,使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确保各类先进的代表性、导向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审小组
组 长:童启辉
副组长:周军发
组 员:鲁江生 吴爱萍 符燕英 汪桂禹 汪 锋 胡芳宇 胡云富
三、各类优秀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本学年度班主任综合考核分排名在前;
3、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
4、积极做好流失生劝返工作;
5、注重学生的课间和午间管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尽心尽职,没有出现安全事故;
6、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种临时性的工作。
乡级优秀班主任在全乡班主任中评比产生。县、市级及以上优秀在乡优秀班主任中评比产生。具体参见《望仙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
(二)优秀教师、其他先进个人及职称优秀(含优先考虑的)
1、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培德育人。
4、本年度个人教学综合考评在全乡20名以上。
5、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
6、在本学年度个人教学竞技或辅导学生竞技上取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可优先考虑。具体参见《望仙小学教师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四、评优方法和程序
1、成立评优评先评审小组。(职优由专业技术委员会评审)
2、相关处室根据全乡教师年度考核排名及优秀指标提高两个指标,确定优秀候选人,上报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评审小组依据各处室上报的优秀候选人,对其综合评比,确定优秀人选,推荐上报,并进行公示。
4、每位教师每年可享有不种类别的优秀、先进的机会。行政人员优秀指标单列。
五、评比原则与要求
评比原则:
(一)已评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的优秀或先进个人,三年内不再考虑同级优秀。乡级优秀或先进个人可连续评选。
(二)教师有下列突出成绩者可直接评为先进个人:
1、本学年度个人优质课、课件制作或所辅导的学生在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2、体育竞赛获得县团体第二名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
3、为学校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市重点课题而做出主要贡献的教师一人。
4、优秀教师必须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比产生。
(三)一票否决制(下列情形之一)
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4、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6、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教师继续教育考试,被定为不合格的。
8、原则上一学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9、教学效果和工作效果明显差的或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综合考核中排名倒五以下的。
评比要求:
1、各处室、评审小组要结合评选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以评比促进步、促和谐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育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促进的作用。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严禁评比活动走过场,严禁私下拉关系,严禁弄虚作假。
六、优秀人员待遇
1、在职称评聘、晋升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2、可优先享有外出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
3、在推选高一级人才培养候选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本方案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小学评优评先方案 [篇2]
为搞好期末工作总结,以评价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以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理念:“赏识、激励、关注。” 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二、评选目的: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评选标准:强调以德为首,学生的德行表现将作为各项能力评优的首要条件,淡化分数对学生的影响,注重过程评价。
四、评优类型:
综合奖: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
单项奖:文艺之星、美术之星、体育小健将、热爱劳动奖、遵守纪律奖、纪律进步奖、关心热爱集体奖、团结互助奖、环保小卫士、文明礼貌奖、爱护公物奖、好人好事奖、进步学生奖、语文进步奖、数学进步奖、优秀作业奖、写字小标兵、读书之星
五、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积极进取,成绩突出,在全年级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各班名额为总人数的20%。
2、优秀少先队员:在少先队工作中各方面表现突出,值勤认真负责,注意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2至5年级每班5人。
3、优秀班干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顾全大局,工作出色,
是学生的榜样,老师的帮手。每班2人。
4、优秀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绩优秀,在班内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各班名额为总人数的10%。
5、单项奖:班主任根据各班具体情况评选1年级每班15人,2至5年级每班10人,每项限2人。
六、奖励办法:期末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七、评选注意事项:
1、要端正评选目的,注重评选的教育过程,发挥评选的教育激励作用;
2、严格按以上要求评选,评选过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课教师意见相结合的方法;
3、 坚决杜绝用考试成绩一把尺子衡量学生,坚持公正、公开、民主评议的原则,要让全班绝大多数学生感到满意和公平。
4、严格控制各类奖学生人数,超过规定名额的班级,将退回重新评选。
小学评优评先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体现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本方案。
二、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教学年段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或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1.有不假离岗或旷工行为者。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3.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4.受学区教办、县教研室、教体局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6.民评赞成率低于60%者。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
2.行政办公会根据民主推荐、本方案“二”之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民主评议、投票。
4.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先进人员。
5.推荐上报。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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