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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和校务会广泛讨论,特制定《后龙中心小学教职工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 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和私自调停课现象。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
优秀个人可以由教研组(或年段组)推荐或个人向被推荐人所在教研组(或年段组)自荐或推荐。
2、教研组(或年段组)审查。
优秀个人由教研组(年段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在广泛听取教导处、教研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提出本教研组或年段组优秀个人的建议人选,报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
3、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审核。
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报送的优秀个人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述职及投票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提名和完小(中心园)校务领导组审核情况,被推荐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并上报中心小学。
5、中心小学校务会研究
根据各完小(中心园)推荐人选,中心小学召开校务会,根据各被推荐人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联评,确定优秀人选。
6、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全中心小学范围内的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完小、教研组(或年段组)评优推荐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评选工作要与常规工作检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结合。
3、评选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效,事迹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4、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般不少于总推荐人数的75%,具体评优名额根据在评选当年由中心小学下达的指标核定。
五、时间安排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年各评选一次。5月底布置“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儿童节进行表彰;6月底布置“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教师节进行表彰。
六、奖励表彰
对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后 龙 中 心 小 学
2012年6月10日
小学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体现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本方案。
二、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教学年段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或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1.有不假离岗或旷工行为者。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3.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4.受学区教办、县教研室、教体局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6.民评赞成率低于60%者。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
2.行政办公会根据民主推荐、本方案“二”之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民主评议、投票。
4.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先进人员。
5.推荐上报。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
小学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1)班主任
(2)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5)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6)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7)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8)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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