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甲方的 于 年 月 日过逝,留下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全安镇吼冲村 社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 字第 号,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的 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乙方享有该房屋继承权。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 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 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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