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时间:2022-11-23 13:09:42 宅基地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权,和该宅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性转让与乙方作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宅基地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远镇东魏村二组,宅基地0.78亩。坐北向南,东靠巷道、西靠农渠、南靠张海波、北靠尚军,土地使用证号: 。占地面积520平方米,所建房屋195平方米共6间(砖混结构)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金额,现价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 (¥: )余款给甲方,甲方并于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于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买售该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还。

四、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清全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再次转让买卖、租赁、转借或调换使用。乙方有权在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并拥有对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的租赁、转让权,甲方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之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予退回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因上述宅基地、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及房屋如遇国家需要、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所得补偿或赔偿,由乙方所有,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因政府对甲方农转非户口进行安置及保障类的补偿或赔偿由甲方所得。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过程中一经双方签字、按手印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 份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年 月 日

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篇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李道康 蔡贵者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申请所得的坐落于仙降镇垟头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坐落位置:仙降镇垟头村套房一层第 间,及三单元 室、 室,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瑞集用(2011)第203-- 号。(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宅基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订本协议 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 因为建房手续以甲方名义申请,所以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变更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 元,并偿付违约金 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宜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房产证办理到其名下交由甲方;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房屋买卖和过户公证手续及应由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项。为此,乙方另行补偿给甲方五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先付两万元,另三万元交给 保管,在上述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转付给甲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篇3]

出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房屋一处及宅基地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本着依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宅基地坐落于汝州市尚庄乡郭楼村 组集体规划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宅基地四至为南邻,北邻东邻 ,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面积 平方米。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为永久性转让,无年期限至,甲方必须保障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张该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权,必须配合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甲方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对此地做出其他相关的处理或自行转让,甲方不得干预。

三、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支付给甲方,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五、产权归属:甲、乙双方协议签字并支付全款之日起,该处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房屋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甲方家属、亲属及异性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干涉、争议,否则视为违约。

六、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保证甲方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处宅基地及房屋的一致同意。

七、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好过户手续,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情况出现,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处理不好,甲方应负责相关赔偿的责任。

八、该房屋宅基地如遇国家、政府村、乡、市级等其他部门占用、征收、拆迁该土地时,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时,甲方不得推辞,由于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已无关系。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字画押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无故进行交付或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拒绝将转让宅基地交给乙方,则必须十倍返还转让款,即元整

十、 甲方及其家人(妻、女)等对此协议已做详细了解,确认并无异议签字。

十一、此协议的签订与甲乙双方先前所签订的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甲乙双方同样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押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相关文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2-0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2-07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2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09-08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用07-29

【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01-19

上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02-22

【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02-2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用12-0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分享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