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6 21:40:10 王娟 清明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用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用20篇)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民间的扫墓祭祀活动和春游活动大量增加,春耕生产也进入了大忙时节,农民野外用火频繁。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全县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要求,就做好我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和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起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坚持督促,并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落到实处,做到早动员、早部署,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和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的良好风气,宣传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杜绝火种进山。要提倡不用火、不燃放鞭炮、纸、烛的扫墓祭祀方式。

  三、强化火源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村(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组织人员进山上路巡查。严禁扫墓祭祀时,在山间野外烧纸、烧草、燃放鞭炮和香烛。对违反规定擅自用火者,坚决予以处罚,直至治安拘留。要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巡山查火护林队,充分发挥他们查禁用火和火情报告以及监督护林的作用。管住、管死野外火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早扑救,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对野外林事、农事用火,必须坚持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做到见烟就追,见火就查,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强值班制度。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在清明节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有人接听,交通及扑火工具应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亲自带班,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各村值班情况进行查岗,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好扑救。绝不允许迟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特此通知

中楼乡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8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3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清明节马上来临,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林区旅游、休闲与扫墓,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全面落实《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木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 精心组织部署

  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牛山、央雷山、象鼻山、东海岸等旅游景区部位的火源管控,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节日值班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党政办报告当天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把好火源管理关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秋冬季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4

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每年各地都有因祭祀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到早部署、早防控各单位、各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公众微信、QQ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要引导广大员工文明祭祀,避免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在假期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停车场、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的防范,提高警惕,防止引发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在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对发生的各类火情和火警,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报告;凡因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通,导致重大失职行为和严重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5

各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我镇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努力遏制这一时期森林火情的高发态势,是夺取全年森林消防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村(居)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抓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指挥靠前。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范

  各村(居)要开展多样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大力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钱、点香、点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各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防,消除隐患

  各村(居)要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预警机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清明期间,严禁扫墓人员将蜡烛、鞭炮、纸钱带入林区和坟区。要加大巡防力度,把林区、坟区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重点防范。要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从源头抓起,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对特殊群体(痴、呆、老、少人员)要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四、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各村(居)要储备好必要的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扑火预案规定迅速出击,全力组织扑救。在扑救中,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人、中小学生、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参加扑火,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火场,清点人员,并留足人员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在扑救山火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对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引起森林火灾的,将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五、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清明期间,各村(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要及时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有火必报”要求,如实上报,坚持杜绝迟报、瞒报、大火小报等现象的发生。从3月25日起至4月10日期间,全镇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值班负责人将当天情况上报镇森林消防办,联系电话:840xx04。

xxx镇人民政府

  二○xx年三月十八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6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气候已开始持续高温,去冬的干燥地被物堆积增多,已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要关头,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认识,大力宣传

  清明即至,祭祖扫墓、春耕备耕、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多,火灾隐患突出,各村要高度戒备,同时,安排各包组干部入户宣传,在各村边、路边、山边等重要地点张贴彩色标语警示耕作者,禁止戒严期间的一切野外用火。

  二、强化措施,管住火源

  各村应安排好每日巡查工作,务必将一切违章野外用火掐灭在苗头之中。

  三、高度戒备,有效处置

  各村的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做好防火扑救的各项准备,一旦接到火情,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时,有经验的干部靠前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要认真火场清理和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7

各单位:

  20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辖区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

  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历来是火灾易发期。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京密路两侧、各单位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做好防控和劝阻工作,防止因烧纸引发火灾。

  二是辖区各加油站、燃气站等涉危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的巡查和看护力度,密切关注周边烧纸等明火行为,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火意识,引导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祭奠活动。

  四是各企业要加大对本单位内部和房前屋后枯草、落叶等可燃物清理力度,对消防和用电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完好有效;物业集团要加大对公共区域的综合治理力度,及时清扫纸屑等可燃物,对公共绿地进行湿化,消除火灾隐患。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领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应急力量和必备的灭火器材,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各单位负责人要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水、电、气等安全保障,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交通、食品、生产、建筑、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发生。

管委会安全生产科

  20xx年3月31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8

同志们: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闽侯消防今日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请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祭扫各单位主要防范要点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安全形势,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

  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697),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

  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

  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xxxx)报告情况。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1

各村(居):

  清明就快要到了,近一段时期,由于天气晴朗,气温回升,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清明将至,上坟祭祖及踏青人员日趋增多,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防范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

  各村(居)需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三包责任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成一项关系社会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事来抓,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补救准备工作落实到实处,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的'利用各种有利形式,利用载播、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印发通知书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段偏僻角落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消灭肓区,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切实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高火险区蹲点督查,实行封山防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护林员要加强巡山,认真按照《森林防火八项紧急措施》的执行,同时要加强对疯、傻、呆等非正常人员的管理,落实监护人,防止其玩火酿灾,把各种火险隐患有效控制在萌牙状态。

  四、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大监测巡护力度,及时发现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镇、村扑火队伍保持高度戒备,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工作,强化火灾扑救的科学指挥和调度,严禁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参加扑火。进一步完善防火应急处置预案,一旦遇有火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力争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严格落实值班调度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村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确保防火信息畅通,指挥到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和一灾一报,及时、如实报告火情信息和火灾扑救情况,对因瞒报、迟报、漏报火灾情况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2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晴热高温天气明显增多,群众开展扫墓烧香、上坟烧纸、燃放炮竹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高发阶段,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林业站,负责巡查全镇各组的工作情况。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通过镇电视站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在各进山路口和人流密集地悬挂宣传横额、标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零碳祭祀”,通过植树、献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达到“文明扫墓、绿色扫墓”的目的。

  三、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扑火准备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点检查或派专人严防死守。

  (二)切实做好对各类扑火工具、通讯器材和防火应急车辆等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新补充工作,确保各种防火器材、设备完善,性能完好,能拿得出,用得上。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3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

  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xxxx。

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4

各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前后,气温回升迅速,加之节日期间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到地块,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

  从现在开始,各森林防火单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森林资源管护队员要全部上岗值勤,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收缴火种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在山下空地设立丧葬物品集中焚烧点,引导群众集中焚烧,死看死守,确保人走火灭。对不听劝阻执意到林区及林缘地带上坟烧纸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其他生产和生活性用火,要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林区、旅游景点等部位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要注意通过宣讲一些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使大家受到触动和教育。

  四、加强值班和火情报告,做好扑大火的准备

  各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务必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主要领导带班,并派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扑救。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集中食宿待命,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或做好支援扑救准备。发生火灾后,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赶到火场一线,科学指挥扑火,严禁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并保证扑火安全,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

  五、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要立即着手调查起火原因。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情蔓延和火灾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月底前,各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崂山风管委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一次当前森林防火情况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措施;4月1日—6日,要于每天16前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天森林防火情况。

xxx

  20xx年xx月xx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5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气候已开始持续高温,去冬的干燥地被物堆积增多,已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要关头,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认识,大力宣传

  清明即至,祭祖扫墓、春耕备耕、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多,火灾隐患突出,各村要高度戒备,同时,安排各包组干部入户宣传,在各村边、路边、山边等重要地点张贴彩色标语警示耕作者,禁止戒严期间的一切野外用火。

  二、强化措施,管住火源

  各村应安排好每日巡查工作,务必将一切违章野外用火掐灭在苗头之中。

  三、高度戒备,有效处置

  各村的.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做好防火扑救的各项准备,一旦接到火情,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时,有经验的干部靠前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要认真火场清理和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6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杜绝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防办要认真执行每天16:00钟前向县森防办电话“零”报告制度。

  县森防办值班电话:xxx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7

各管区、各社区:

  清明节临近,入山祭祀、上坟扫墓已进入高峰期,加之气温回升较快,踏青、游玩等人员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防火形势特别严峻。为确保我街道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确保街道不发生任何防火隐患,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管区、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社区书记、主任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网格职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各管区书记、包社区干部、机关驻点人员要认真负起监管责任,督导所包社区、所包值班点全面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必须深入到每个山片、每个进山路口等开展检查工作。社区书记、主任及两委成员要带班值守,提早上岗延长值守时间,严格执行社区“两委”包山片、重要进山路口、营盘制度,尤其零散坟头,必须要具体到人,真正做到“路口有人看、山上有人盯、墓地有人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广播、宣传栏、微信、短信等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安排党员、村民代表走街串户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氛围。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外来人员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把《封山禁火令》宣传贯穿整个防火季,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贯彻“无火”文明祭祀,严把防火关卡。

  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祀,落实好“鲜花换烧纸”活动,从根本上改变祭祀方式。同时,各社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管重点山片、重点路口、重点人群。一是所有进山扫墓、祭祖人员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内及林地边缘500米范围产生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墓地坟头和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好责任,尤其零散坟头,必须要具体到人,真正做到不落一个人、不漏一座坟。要继续加强对每名特殊人群的监护;三是做好隐患排查和矛盾调处,针对近期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社区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的要求,严密排查进山车辆和行人,做到见车就拦、见人就问,严禁一切火源进山;五是要继续加强在林区内施工单位、林地内及林地边缘住户、农家宴等经营业户开展的排查。进入林区内及林地边缘施工单位及个人,在进入林区前严格实名登记,并配合卡口执勤人员对火种的检查,未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严禁在林内及林地边缘动火和可能引发明火的施工。

  四、加强应急战备,科学扑救突发事件。

  各社区护林员要全部在岗值守巡查,蓄水池要储备足够水源,各类扑火机具要调试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调用,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社区2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及5人的向导队伍,要随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置;街道辖区内24处夜间值班点要保证24小时值守,坚决杜绝空岗的`现象发生;各社区护林员巡防队伍要24小时巡防,加强对墓地、坟头、进山道路等隐患区域的看护力度。严禁非专业扑火队员扑救森林火情,加强对社区护林员扑救知识的宣传,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节日期间要确保对讲设备开机,手机通讯保持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7日)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社区要于每天下午14、30分前向街道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当天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

  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

  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8224717)报告情况。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19

各村(居)委会、有关机关单位部门: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清明节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召开专题会议。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茂名市电白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村、居的责任层层明确到位,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全力做好机制改革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既是我们的使命担当,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能因任何借口和任何原因导致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空档、缺位。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从春分开始,上坟祭祖的群众陆续增多,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性逐步增大,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林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严看死守,要设卡检查,坚决杜绝火种进山,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炮竹、野外吸烟等用火行为。要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范,对山火多发地段开设隔离带,对山地坟墓进行造册登记。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专门巡逻队伍,每日坚持巡逻护林,发现火情迅速处置。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增加巡查密度,杜绝脱岗漏岗。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横幅、标语、警示牌、进村入户宣传防火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意识等,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群众摒弃上坟烧纸、烧香及燃放烟花炮竹等传统祭奠方式,倡导科学、文明的祭奠方式,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请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在3月22日前,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清明祭祖、入山踏青的主要林区出入口、火灾多发的敏感地段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悬挂3条宣传横幅和至少张贴10条标语。

  四、加强应急战备,确保迅速应对。

  清明期间,各级森林扑火队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备战的`同时要抓好扑火队员灭火技能培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做好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各类扑火器具要调试到位,进入备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山火时,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的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扑救,清理火场时,要留守足够的人员,做到彻底清场后才能撤离。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以及零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遇有紧急情况时,各村(居)委会书记和护林员及时带领两委干部,动员群众进行灭火救火,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要加强对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清明节假日期间,各村(居)委会每天15:30分前要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当天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公安要积极介入调查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一、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第二、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第三、要切实做好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第四、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要切实做好扑灭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11-23

昌宁五措施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11-23

关于加强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通知11-23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11-09

幼儿园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精选11篇)10-26

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22

加强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11-23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汇报11-23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