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安全工作
各学院:
根据院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分管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现将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及前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4月4—6日放假三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让每一个学生知晓学校的要求和规定并遵照落实,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危险,珍惜生命。
2、要加强毕业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实习安全。
三、学生安全工作的几点具体要求
1.学校不组织、不提倡成规模的集体活动或校外其他活动;
2.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3.春季风高物燥,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不乱拉接电线,及时清除宿舍内的易燃物品;
4.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发生流行疾病;严禁酗酒。
5.外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6.不到危险观光景点、不到水库游泳,防止溺水。特别不到酒吧、歌舞厅、不规范的美容美发厅、桑拿室等场所娱乐。外出不聚众围观、不惹事生非;
7.注意防盗,保管好现金、银行卡、IC卡和贵重财物等,离房锁好门窗。乘坐公共汽车,到商场、剧场等公共场所要注意防盗;
8.离开学校或返回学校都要报告老师,不准在外留宿。特殊情况在外过夜应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宿舍值班人员或班委、团支部委员;
9.遇到突发事故、安全受威胁或其它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或速报“110”。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学院领导;
10.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严禁通宵或长时间上网,严禁网络赌博,严禁网络违法活动。
四、做好节前学生安全检查工作
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在“清明节”假期前对所有学生宿舍、教室、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整改。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特别是班主任要到所属班级学生每一间宿舍、教室进行检查、指导和整改。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1、“清明节”期间,学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每天清查学生人数,如遇突发情
况及时报告处理。
2、从事学生工作的同志,请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六、严格检查节后学生到校及上课情况
要求学生4月6日晚7点以前归校,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4月7日(周二)早上9点以前,负责班委清查到校上课学生人数到辅导员处签到。
学工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7年清明节安全工作 [篇2]
清明节是人民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广大人民群众祭奠活动的集中时期,为确保我镇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围绕“平安清明”和“惠民、绿色、人文”主题,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镇里成立清明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办具体负责,充分发挥公安、林业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制定应急方案,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祭奠。由镇政府牵头,民政办具体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积极争取林业、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做好安全和防火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严格清理殡葬用品市场。会同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我镇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予以没收并销毁。
四、大力宣传殡葬法规,及时处理殡葬案件。以“平安清明”为主题,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在各村屯张贴条幅和标语,改变村民的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
总之,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以文明、平安为目标,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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