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生产监管股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23 23:51:19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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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生产监管股工作总结

2017年,是机构改革初始年,也是关键年,我县按照省市部署,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将人财物划转到位,将各方面的职责落实到位,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使监管工作切实得到加强,实现了食药监、工商和质监“三合一” 平稳过渡,组建了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保留芦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完成了县食品安全监管股从县卫计委到县市场监管局的交接。同时,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继续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了我县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确保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食源性事件的发生。现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县食品生产监管股工作总结

一、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股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管股的部署安排,在机构改革后,完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调整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完善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来,我办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

㈠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交通繁华地段、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确保了节假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㈡调味面制品专项整治

以学校周边商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是开展清查摸底,建立调味面制品经营户监管台账,登记经营户信息并录入数据库;二是检查经营户经营资质,查验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是严格把关进货渠道,检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情况;四是检查经营户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有完备的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共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共检查辣条生产企业2家、学校食堂及内部食品经营户29户、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54户,发现“辣条”等面粉熟食经营户70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1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起,对涉案的9.1公斤产品进行了销毁,罚款2000元。

㈢猪肉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我县猪肉市场监管力度,保障肉品质量,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委、发改委、城-管局等各相关成员单位与乡镇政府紧密协作,自2017年7月15日起,同时设立县城区和各乡镇专项行动组,开展了全县猪肉市场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芦溪县电视台连续半个月播放《关于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滚动字幕,并公布“12315” 、“12331”等有奖举报电话。共出动执法人员233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户次、集贸市场22个次、猪肉经营户224户次、餐饮单位80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我县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质量与安全。

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紧密协作,两手齐抓

根椐《2017年萍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县综治委《2017年芦溪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教育局紧密协作,通过学校内加强教育和学校外开展整治两方面齐抓,共同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督人员1079人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38户次,周边餐饮店89户次、校园周边食品店175户次,制作笔录、意见书165份。对 3 户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食品经营户,已通知办理、待取得合法资质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6户索证索票或台帐登记不完善、4户环境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或未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制度的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单位,已进行责令改正。全年立案3起,没收变质过期食品10余公斤,均已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人员集中的闹市区悬挂宣传标语3幅,设置宣传专栏1个、咨询台1个,受理群众投诉2次,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单1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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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

在中高考期间,为保障我县“两考”期间广大考生的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制订了《芦溪县2017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分3组历时1个月,对我县集中考点芦溪中学校内食堂、超市和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店进行了考前预防监督、考中重点监督,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有效地保障了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3.合理规划,完善建设

依据《萍乡市学校食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萍市监字【2017】126号)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对银河镇中学、银河镇中心校、宣风镇中学、芦溪镇高楼小学、上埠镇中心学校、毛布岭小学、南坑小学等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利用暑假的时间,严格按学校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实施改造,。

三、检验与检测

一是对全县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环节共实施快速检测1680余批次,合格率98%以上。二是加强农产品检测,全年共完成蔬菜农残速测542批次,合格率为99%;生猪养殖环节猪尿快速检测636批次,合格率为100%;蔬菜、猪肉定量监测20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水产品定量检测16批次,合格率均为100%;猪尿定量检测10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从监测数据看,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且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为贯彻实施、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订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方案》,并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对全县213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控人员、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题的培训班,使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与提升。并以“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现场答疑”、“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报宣传”等形式继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普及,从而加强我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认知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提升我县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㈠制定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明确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监管重点,并针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因素或环节,确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相关重大行动,严厉打击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

㈡建立了以质监、工商、食品、卫生、公安、农业等部门相关人员为组成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局与县市场监管局经共同协商,签署《关于加强全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实现无缝衔接。

㈢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芦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农业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等。为使属地管理责任更好地落实到位,农业局与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签定了“芦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了《芦溪县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芦溪县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监管机构的目标责任。四是推行了主体责任制度,各乡镇监管机构建立了本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库,并与监管对象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全面推行主体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指导监管对象建立健全了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宣传工作不够深。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致使部分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隐患食品销售提供了市场。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游摊游贩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消费源头上断绝流动摊贩的经营市场。

㈡执法力度不够深。无证无照小餐饮、小作坊、小食品店众多,加上辖区范围广,队伍力量不足,装备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㈢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分析研究还不深,抓安全生产的新办法、新措施不多,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进一步加强。

七、2017年工作思路

针对目前比较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式,我办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完善应急事件处置机制一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把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二是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㈡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集中性专项整治,突出解决我县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在整治中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㈢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工作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向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并指导食品经营户进行规范的食品运输储藏、烹调配餐和餐具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可靠。

㈣完善企业自律,推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以及在初级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添加违禁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㈤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食品检测资源,重点整合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机构、设备和人员,成立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解决多头检测、资源浪费等问题。充分发挥农业局组建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加大对农业初产品、水及畜禽产品的检测力度和增加检测频次,严把农业初产品、水及畜禽产品的准入关和源头关。㈥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二是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㈦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集中整治

严厉整治街头无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违规露天经营食品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全面加强三小综合治理,维护城市环境和食品安全秩序。

食品安全监管股

201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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