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旅游路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四次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加大对旅游景区的监管力度,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工商局把对旅游市场的规范整治工作作为整个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机构,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场股、“12315”、各工商所长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市场整治领导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监管一线有人在岗,节假日市场、景区有人值班,建立和完善了节假日旅游市场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好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1、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2、查处涉旅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门市和分支机构;
3、查处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条件而从事招揽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规范涉旅企业的名称登记问题。
(二)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市场的.整治和巡查力度,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强化对旅游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对旅游宣传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旅游宣传资料中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行为。
2、打击旅游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的行为,积极合同旅游、公安、物价、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开展对旅行社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旅游景区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经营假冒、过期劣质饮料、食品的行 为;取缔景区经营环境脏、乱、差的餐饮店铺,打击围追、兜售和乱设摊点的行为。
4、突出对旅游景区及沿线商店、购物场所的监管,倡导诚信经营、实行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严厉查处私收私授回扣的行为。
5、继续在我市主要旅游景区实行商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和市场巡查等制度。
(三)加强对“春节”、“清明”、“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结合 “十一”黄金周和春节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规范旅游景区的交易秩序。对旅游景区消费品市场、旅游价格欺诈、胁迫消费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景区经营秩序。
(四)抓好旅游景区消费投诉网络的建设。在各旅游景区设置消费提示、警示牌、“12315”申诉举报电话,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方便游客在旅游中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
(五)按照《四川省人们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旅游企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xx]53号)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旅游骨干企业的评选工作。全年共出动检查车辆126台次、出动检查人员439人次,检查景区餐馆174家,取缔无照经营餐饮6户,发出限期督办通知11份,检查旅游企业28家。通过检查,维护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确保了旅游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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