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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1-06-22 20:39:48 监管 我要投稿

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推进酒类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和解决在酒类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探索依法规范酒类流通市场有效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一、当前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现状

我县目前各种酒类经营实体800余户,其中:从事酒类批发经营的商户70余家;经营酒类的餐饮商户100多家;经营酒类的酒吧和其他娱乐场所8家;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00多户。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酒类商品的流通渠道已日益完善。酒类销售以餐饮企业和零售店销售为主,近年来酒类专卖店也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高档酒市场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目前,市场上酒类销售白酒占40%,啤酒占45%,葡萄酒占10%,其他酒类占5%。经营酒类从业人员1000余人。

二、我县实行酒类流通管理情况

2017年1月1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要求,从2017年4月份开始,我县主要进行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并按属地原则,逐步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根据省商务厅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指导方案》,我局专门成立了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执法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我县有关酒类商品的监督管理和流通领域的各项工作。

2、开展深入调查,摸清底子。

县商务局执法室对全县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摸清了酒类基本信息和资料情况,建立了台账,设置了各种表格,制作了统一的执法文书,

完善了一整套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手续。

3、加强宣传发动。

我局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做了几次游走字幕,连续播放,详细说明了备案登记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应提供的备案登记资料以及处罚标准。

4、建立《酒类随附单》制度。

对酒类流通全过程进行监管,实行溯源制度(管理),以商务局的名义向未办理备案登记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企业、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酒类备案工作,并对经营者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全县有700余家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有70余家批发商领取了《酒类随附单》。

三、当前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酒类市场点多面广。长期以来,我县参与流通的`既有企业,也有批发零售商,又有小摊点、商贩,酒类流通涵盖了城区、农村所有地区。只要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就可以从事酒类经营业务,存在着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

2、酒类流通经营秩序混乱。有的企业为争夺市场,采取名目繁多的暗扣,瓶盖返钱等促销手段,扰乱正常的酒类流通秩序。

3、假冒伪劣酒充斥市场。酒类市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高价格现象普遍,国家名酒(如五粮液、茅台等)和畅销酒(如老高炉、古井贡酒等)被伪冒屡见不鲜。特别是面向社会低收入人群,散装酒、制假售假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5、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形势要求。我县酒类行业管理缺少酒类专业人员和酒类检测手段和检测费用,这些都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6、各县市使用和监管随附单使用情况不统一,酒品相互串市,加大了酒类市场管理工作难度。

四、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酒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酒是高税高利的商品,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我们应该看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是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针对我县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争取支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已正式颁布实施,积极争取省、市的大力支持,同时要在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财政经费上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转变。

2、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增强酒类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监督。

3、酒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牵涉到人的生命安全,实行酒类专卖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放心酒”才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可行方式。设立酒类产品入市统一标识,制订入市登记制度,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协同行动,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建立经常性检查和抽查制度,依法文明执法制度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酒类案件,严格管好酒类市场。

蒙城县商务局执法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篇2]

关于前郭县酒类流通管理情况的汇报2012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商务部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的中心工作,在县经济和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酒类流通监管人员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了全县酒类商品质量安全,酒类市场更趋净化。现将酒管工作汇报如下:一、继续宣传备案登记制度,加大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为了认真贯彻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备案登记制度。对新酒类经营者上门讲解酒类法规政策及办理程序,并将宣传资料送给各经营户,新酒类经营者多数按照酒类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备案登记的经营者我们按照程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对不按时限整改的经营者,我们加大处罚力度,按照无证经营处理,禁止销售酒类商品,并按照“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酒类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通过这些措施,真正让酒类经营户做到了有证经营,合法经营,酒类市场进一步走上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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