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监管品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24 00:01:48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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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监管品工作总结

2017年,根据省局《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化妆品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化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我市制定了具体落实化妆品监管试点实施方案,对辖内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现将2017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化妆监管品工作总结

一、2017年试点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及时接手化妆品监管

一是高度重视。接到省局和省卫生厅《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化妆品移交和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指示和要求;二是做好与卫生部门化妆品监管交接。主动与卫生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如期做好监管职能交接;三是做好交接期间化妆品监管。在职能交接期间,妥善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实行无缝监管,确保在交接期间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四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注册平台收集涉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资料,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妆品调查工作;五是落实监管试点工作。立足于我们永安实际,积极探索县级城乡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1、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为确保监督检查活动顺利进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相关执法人员在化妆品日常监管和执法水平,我局于去年7月16日组织了相关执法人员学习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文件

精神,进行统一明确了监督检查内容,确保监督检查取得成效。

2、召集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召开座谈。去年7月23日,召集了全市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3家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化妆品监管和安全管理进行了座谈交流。

3、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意识。2017年7月初,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在我市豪门御景广场进行现场宣传。活动中,接待咨询群众500人次,发放化妆品宣传单2000余份,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

(三)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清化妆品监管家底 化妆品监管职能接管之初,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首先,通过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平台调取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初步掌握我市化妆品市场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掌握我市有化妆品经营企业(户)188家,使用单位288家;其次,对通过工商局收集的基础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分为两类。即一是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进行重点调查和监督检查;二是仅进行工商注册经营和使用范围涉及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只进行一般性的电话询问了解;最后,向“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 寄发调查表200余份。从收回的调查表情况上来看,目前在我市经营的主要化妆品类别有发用、护肤、香水、美容修饰、特殊用途以及国产进口等,品牌近20个,品种3000余个。

(四)开展市场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模式

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性检查,检查以宣传教育为主,着重向各企业单位业主介绍省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化妆品监管现状,宣传教育业主要落实索证索票和质量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并对部分化妆品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标签标示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经营和使用“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2017年,共检查103家次,其中经营企业(户)68家次、使用单位35家次。

(五)落实抽样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我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状况,分析评估我市化妆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化妆品安全风险,对化妆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我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17年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家(其中经营企业5家,使用单位1家),抽取化妆品10种、共57份。

(六)进行市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

在对全市化妆品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省局提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要求,对我市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将化妆品按品种数量分为甲、乙、丙三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其基本情况分为A、B、C三级;监管分为红(Ⅰ)、黄(Ⅱ)、绿(Ⅲ)三等。充分利用我局有限的监管资源,高效的保障好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对化妆品企业分类为甲类A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甲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详细档案,包括企业详细的基本情况、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等详细情况,每年至少检查2次,原则上半年检查1次;对甲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乙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A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基本档案,记录包括企业名称、证件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丙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备案,简单的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每年检查0-1次,即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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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个别企业进行抽查。

(七)建立规范记录,完善日常监管

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发放至各主要化妆品企业,用于记录日常检查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不仅有利于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也便于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八)建立联动机制

联合质监、工商等化妆品监管部门,建立化妆品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质监部门,依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等,负责进出口化妆品口案的监管、生产许可证发放、质量监督;工商部门,依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负责化妆品广告的监管。

二、2011年试点工作计划

2011年化妆品市场监管的重点是总结去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探索化妆品监管模式,根据“品种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化妆品市场分类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确保我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管制度,大胆探索监管模式,制定《永安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以及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监管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化妆品日常监管。根据分类监管的要求,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确保监管等级为红色(Ⅰ)的企业每年巡查两次、监管等级为黄色(Ⅱ)的企业每年巡查一次、监管等级为绿色(Ⅲ)的企业进行抽查;规范检查中《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

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的填写,做到检查留有痕迹,不缺位、不空白;逐步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按照三个监管等级,分别建立详细档案、基本档案和普通备案;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大力鼓励企业经营诚信经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检查中多次出现问题的经营企业,采取调整监管等级、加大监管力度的方式,并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体系的建立,让规范的企业,在群众中提高信誉度,从而增长经济效益;让不够规范的企业,提高对我们监管的重视,从而推动市场规范步伐。

四是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业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意识,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商;开展化妆品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

相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的使用单位更多,也更杂,包括了美容美发、洗脚按摩、饭店酒店等,监管难度很大。在新的一年中,在省局和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使用市场,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做到无缝监管。

化妆监管品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HHVV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监督管理,确立企业责任主体地位,依法打击违法经营化妆品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化妆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辖区内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所以我所主要做好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备案制度,未备案的产品要落架。

二是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化妆品监督检查做到了重点突出,检查了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台帐;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宣传、店内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特别是夏季重点对美白、祛斑防晒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

三是确定了辖区内化妆品主流经营企业名单共VVVV间,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

据统计,我所在今年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VVVV人次,车辆VV台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VVVV户次,检查化妆品种数VVVVVV多种,立案查处VV家,暂未发现地下黑窝点生产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销售未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行为。

HHVV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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