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5活动总结
为热烈庆祝第**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14周年,德泽乡党委、政府组织工商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深入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打假维权等宣传咨询服务和专项整治,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了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农村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我乡按照《XX县2017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方案》的部署,于2017年3月16日,利用德泽赶街天在人流量最大的十字路口处,深入开展2017"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活动,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中消协将"消费与责任"确定为2017年的年主题,并要求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确实做好2017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乡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诚信德泽和谐德泽建设,德泽乡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2017年3月14日,组织工商、卫生、司法、农业等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各职能站所工作内容和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使活动按计划深入有效地顺利进行,德泽工商所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乡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全乡各界广泛参与并形成统一意见,德泽乡相关站所通力合作,出动精干力量抓好此项活动。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侵害农村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
三、落实措施,讲求质量
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XX县消委会、工商局的指导下和德泽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德泽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科站、农机站、国土资源所、烟叶站、卫生院等多个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热心服务人民群众,树立亲民政府形象,促进德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做到早策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活动质量。全乡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深入开展系列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机动车辆11 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农资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商品。
四、活动情况及取得成绩
为确保此次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从3月初开始,全乡相关职能站所人员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场进行持续整治。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乡的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查获各种"三无"小食品、方便面2000余袋;二是以农作物种子、化肥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扣留过期种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专项检查小组对集市度量衡器进行逐一检查,依法没收不合格手称一
把;四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通过真假对比现场讲解商品(特别是食品、农资、农机具)识假辨假常识、接受咨询服务等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全方位认识"3·15"活动意义。活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认真详细解答群众的咨询。整个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65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众参与该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消费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意识,也有力地震慑各种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的不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德泽将举全乡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社会和谐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7年3.15活动总结 [篇2]
为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xx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成立了由xx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xx区司法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xx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结合xx区的实际,制定下发了《xx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工商西消字〔2017〕21号)文件,要求各科所、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于3月15日当天,在xx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3.15活动总结 [篇3]
又是一年3.15,今年我社本着“新消费,我做主”的宣传理念,开展了一系列维权宣传活动,并且产生良好效果。
2017年3月15日上午,在铜陵财富广场的活动现场,法学社各部门一起设立了宣传咨询台,为广大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把消费者维权服务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铜陵市市民积极参与,活动进展的十分顺利,甚至有铜陵市电视台前来采访。
下午,法学社成员们在铜陵学院新校区二区食堂,为同学们积极解答消费方面的问题,派发宣传单页。同学们十分热情,活动现场一度十分火爆。下午3时许,活动结束,干事们将场地卫生打扫好后,将两条横幅悬挂与二区以及一区食堂。
此外,每年3.15我社还与铜陵市消协合作,派出志愿者在雨润广场与市消协工作人员一起为市民答疑解惑。在3.15宣传活动中,我们不仅为同学及市民们提供了方便,同样也历练了自己,提高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培育了默默奉献的品质。
为了这次3.15宣传活动,我社理事会与全体干事进行了精心准备,从策划到宣传人员的安排与培训,再到海报与宣传单页的设计,大家都付出了大量努力,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积极出谋划策。活动进行中,同学们耐心的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从早上八点。一直站到中午十一点,下午大家又进行了三个小时的宣传,经过这次活动中,大家发扬了法学社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着法律人的操守,以奉献为傲,以知识为荣。虽然这次活动顺利
的结束了,但在活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小失误。原计划于11点五十在二区食堂开始宣传,但是在上午和下午干事工作交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上午的干事们已经搭设好宣传点的时候,下午的宣传人员由于个人原因还未及时到达,导致宣传活动延迟。对于这次失误,我们进行了深刻反思,每个细节对活动的进程都至关重要,马虎不得,因此,我们必须引以为戒。
总之,这次活动在大家的努力下,取得了校内外的一致好评。我们也将吸取此次活动的经验教训,继续前进。
大学生大学社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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