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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招聘意见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何签定就业协议?
(1)毕业生在“应聘意见”栏处填写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情况及接收意见”栏处如实填写单位情况,签署接收意见并签章(特殊情况:企业未带公章但需要学院、学校先盖章的,需要企业出录用函或招聘负责人签字并电话与院、校老师沟通);
(3) 无人事接收权的用人单位,其上级部门应签署接收意见并签字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填写相互约定条款,分别签署意见,学生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5)毕业生所在学院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填写内容加以审核,加盖学院学生办公室公章,登记备案;
(6)学校终审,加盖校级公章,就业协议签订完成。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四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任何一方提出违约,应征得另两方的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并索要回原来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2)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好调整就业单位审批表的相关手续;
(3)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与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补办。补办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4.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政策规定调整就业计划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如不能将户口迁到该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某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
1、“协议书封面”:用人单位名称一定要认真填写工整,并且一律填写名称的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健康状况】可以填写“良好”、“健康”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县、乡(镇)、村格式详细填写
【身份证号】填写时保证无误
【应聘意见】统一填写“我同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名范建彬及签署日期。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
由用人单位逐项填写完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专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 (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职,如大中型企业等国有单位 ),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咱们发了三份《就业协议书》,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比如以“中”、“煤”、“石油”等字开头的公司,这个很好区别,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该单位的公章即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不用盖章。国有企业通常是有档案管理权的;
(2)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股份制、民营、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须到当地(市)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须“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被其他非国有企业录用(绝大多数同学都是这种情况,这种公司因为没有档案管理权,所以要在该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进行档案托管):
需要除了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还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上该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这里面呢,又分两种情况:
a. 该公司在该市/县人才交流市场有公司统一的档案号的:
公司会给你一个该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号,让你将来把档案统一放进这个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中集中管理,通常这种公司每年会帮你交代理档案的费用。
b. 该公司在该市/县人才交流市场没有公司统一的档案号的:
这种公司通常是一些小型私企,它只用你这个人,但是不给你管理档案。遇到这种情况,强烈建议大家自己交这部分每年的档案管理费用。因为这样你就可以算开始工作了,有工龄了。将来的五险一金都可以从这个时候开始交的,对你们将来是相当有益的!(以上是针对河南省内就业单位而言)
(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填写所在班级班主任名字
【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就业处电话
【邮政编码】
【院(系、所)意见】统一填写“同意”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
5、“备注”一栏:
用人单位若无要求,毕业生可以在此项中不填写。如有需要可简单填写相关内容,如与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外协定,务必填写于备注栏。主要内容可以包括:签约年限;违约条件与违约责任;违约金;社会保险;是否准予参加专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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