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制度实施细则

时间:2022-11-24 00:27:34 招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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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招聘制度实施细则

1、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员工招聘选拔体系。

2、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收高素质人员,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第二章 招聘原则和基本要求

招聘原则:公司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积极引进关键人才,适当的储备专业化的优秀人才。

基本要求:

1、品德端正,忠诚公司;

2、具备一定得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知识;

3、有敬业精神,工作认真投入,主动负责,并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提出对公司有建设性的意见;

4、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5、严守规章,严谨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第三章 招聘管理流程

招聘需求:

1、由于各部门因人事调动、人员流失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短缺时,在确认部门内部调配难以满足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需要填写《人员需求表》(附件1),对招聘岗位情况和岗位任职资料进行详细说明,再交予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2、部门需要招聘人员,需要部门领导提前跟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招聘实施:

1、人力资源部收到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表》后,考虑招聘成本,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通过网络,现场招聘,中介所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2、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任职要求的应聘人员,安排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技能考核面试。

3、经过部门相关负责人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面试者进行进一步会谈,约定试用期限,薪酬福利,录用时间,合同期限,等事项。

4、录用的面试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并告知报到时应带的相关资料。新进员工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公司制度考核与技能考核。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公司办公会议核准后予以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以及修订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招聘需求表

招聘制度实施细则 [篇2]

一、 目的

为满足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全面培养和发展各方面优秀人才并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各类人才在学校内部合理、有序流动,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金钥匙全体服务期满一年的正式员工。

三、 管理原则

1、 本着有利于学校全局工作开展、有利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与学校业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2、 同等应聘条件下,学校内部员工优先录用原则。

四、内部招聘流程

1、 职位发布

(1) 员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公司内部招聘:

A、 人力资源部在学校内部网站上发布目前学校所有空缺岗位,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向本部门主管主任/副校长提出应聘学校其他岗位的书面申请。

B、 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竞聘通知,按照通知规定提出申请,上报竞聘材料。

(2) 除非工作岗位的特殊需要,原则上部门主管主任/副校长需同意该员工的应聘申请。

2、 提交申请

在人力资源部招聘信息发布期内或在内部竞聘通知规定时间内,拟应聘空缺职位的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其主管主任/副校长签字确认的《员工内部竞聘申请表》。

3、 组织甄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正常招聘程序,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员工参加面试。

4、 履行调动审批手续

经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内部调动审批手续,填写《人事审批表》, 并为其调离部门招聘替岗新员工。

5、 工作交接

一般情况下内部应聘员工应在接替其原岗位工作的新员工到岗后,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到新岗位报到。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两部门协商后,也可先将原有工作交接给其他工作代理人后到新岗位报到。必要时,该员工有义务对原部门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支持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6、 业务培训

员工调入新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具体业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更新相关员工信息并通知有关部门。

7、 劳动合同变更

员工自调入新的岗位之日起,转岗3个月内实施新岗位考核标准,如员工在考核期内不合格,学校有权延长其考核期、安排其再次转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8、 薪资待遇

员工自调入新的岗位后考核期满且合格的次月起享受新岗位薪资待遇。

9、 胜任能力考核

员工在新岗位工作满考核期后,由其直接上级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胜任程度、发展潜力、工作绩效等内容。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考核未达要求者,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可延长其一个月的考核期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其转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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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绩效考评

为保证员工绩效管理的延续性与公正性,跨考核期调动的员工绩效管理分为两部分:原岗位直接主管负责对其前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新岗位直接主管在员工胜任能力考核期结束后须重新与员工设定考核期内后期的绩效目标,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该员工最终考评结果按其本考核期内在两部门工作时间的分配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五、附则

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2、 本制度经学校高层审议批准后生效,废止亦同;

3、 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审阅本制度,并收取全员的意见及建议,于每年二月对制度进行修订;

4、 修订程序为由人力资源部提交制度修订版,并经过学校高层审议批准后方可修改;

5、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内部招聘流程图:

招聘制度实施细则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招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于胜任力的员工招聘机制,提高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招聘,是指公司为了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职位要求, 招募与选拔有能力、有意愿到本公司工作的人员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级机构的员工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四条

各级机构的招聘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应根据职位和用人的具体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在公司内部招聘,公平竞争,择优选择。

(二)定岗定编原则。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现状,在对人员需求和流动情况有效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定岗定编方案制定招聘计划。

(三)人岗匹配原则。员工招聘应根据岗位胜任力要求,必要时应用胜任力测评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的甄别和选拔,以实现拟聘人员与待聘岗位的有效匹配.

(四)公开选聘原则。对于空缺的关键岗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通过内、外部市场寻找和吸引符合待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五)先内后外的原则。当公司有空缺职位时,优先考虑内部征聘;当公司内部人员不能满足岗位用人需求时,再通过外部人才市场招募与选拔所需人员。

第三章 招聘职责

第五条: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负责本公司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六条:员工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部门,主要负责:

(一)根据公司经验策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对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分析和审核,并制定本公司的招聘计划;

(二)制定和完善,规范招聘程序;

(三)确 定 招 聘 策 略,设计并优化招聘选拔的测评技术和工具;

(四)管理并优化各类招聘渠道,建立健全市场人才储备库;

(五)对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主要测评工具等的技能训练,以确保评估质量和准确性;

(六)组织本公司招聘工作的实施,并指导下辖机构实施招聘工作;

(七)发布招聘信息,或授权下辖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八)为新入司人员办理体检、档案转移、劳动合同签订等入职手续;

(九)及时在公司系统中录入并审核人员的信息,并将招聘材料存档;

(十)追踪和评估招聘效果。

第八条:用人部门是招聘工作的主要参与部门,主要负责:

(一)拟定本部门(公司)的招聘计划,提出用人需求和招聘要求;

(二)拟定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核准: 审核: 制定:

制定时间: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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