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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x]16号)要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100个。
二、招聘方案公示方式及时间
此方案在xx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xx县政府公众信息网、xx县电视台同时进行公告
公示时间:201x年11月5日—201x年11月20日
三、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表所列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注:国土局下属事业机构职位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职位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x年11月17日—201x年11月20日 报名地点:xx县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3、报名要求
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名费20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当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时,将相应调减招考计划。其中卫生、计生系统医护人员中检验、药剂、影像专业职位不受3:1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乡镇卫生院(会计专业除外)和计生服务站医护人员职位不举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申论》、《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乡镇卫生院岗位(会计专业除外)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x年11月22日—201x年11月23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时,按笔试中《行政能力测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面试占总成绩的3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公示期满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合格者方可录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九、本次招聘政策由xx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招聘方案 [篇2]
一、 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拟为县直单位和卫生系统招聘4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截止为1985年1月1日后),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二)应聘人员范围及要求
1、凡近年(含2017)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详细要求见职位表,职位表中的学历均含要求学历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日—6月**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文化广场古郡集团裙楼四楼)
3、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医院护理专业的需带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三)笔试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2: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核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视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成绩进行补录。被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五、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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