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为做好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141号)文件精神,经与人事部门商定,特制定招聘教师面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1年龙海市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对象
从报考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要求
面试报到时间:2011年8月9日8:0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最迟8:15前)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资格。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1年8月9日8:20-8:3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2011年8月9日8:30开始。
面试报到地点:龙海职业技术学校。
四、组织实施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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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一面试组由5位评委组成,评委分组实行随机抽签确定。
(二)面试考场设立考生席、评委席、监督席、统计席。
(三)面试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指派。
五、具体办法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开始前10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使用普通话进行答辩。
(四)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五)《面试评定表》必须经面试评委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评委、统计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六)面试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每位评委分别评定后,采取现场计票法产生综合评定结果,半数以上评委评定为合格者,综合评定结果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面试内容
以问答形式进行。评委通过提问、面试对象回答形式评价考生的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和当好人民教师的思想认识。
面试提问试题:
1.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2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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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到农村甚至边远乡村学校任教?谈谈你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思想认识和克服生活上困难有何准备?(3分钟以内)
七、评定标准
1.五官端正,举止大方,符合教师规范; 2.语言表达流畅,口齿清楚; 3.思维敏捷灵活,能准确表达意思; 4.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八、面试程序
(一)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入场。(1分钟) (二)评委组长向考生提问(5分钟)。
(三)评委评定,工作人员统计结果。(1分钟)
(四)评委组长当场宣布面试结果,考生退场。(1分钟) 九、招聘办法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同招聘岗位同招聘专业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数录满为止。其他有关事项按《龙海市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
(二)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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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教育局 年7月30日附:1.面试评定表
2.面试结果汇总表
2011
面 试 评 定 表
综合评价:
评委(签名):
龙海市教育局
2011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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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2011年教师招聘面试结果汇总表
评委组长(签名): 监察组(签名): 2011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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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篇2]
根据《乌兰察布市2017年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为做好我院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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