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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精细化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社区精细化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在街道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新西城,新椿树”的目标指引下,发挥椿树地区人力和智力资源优势,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各社区特点,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参考“六普”数据,逐门逐院采录,不断完善标准和制度,建立一整套以街(楼房小区)、院(楼)、户为单元,涵盖人、房、物等元素的网格化社区档案管理系统,达到检索方便、查找迅速、定位准确、信息及时的要求,实现对辖区内人、房、物的动态管理,推动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以“街巷—门院—家庭”组成的三级网格,编制社区管理档案,实现对“人”和“物”的有效管理。系统主要包括4个方面:
1、以胡同(楼房小区)为“条”。利用文史资料和图表、数据注明基本情况,街巷:以“胡同(街道)”为纲,辅以相应的文史资料和数据,介绍各社区的过去和现在,说明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2、以院(楼)为“块”。采用“表格文字+门院(楼栋)截图”的形式,标注各院(楼)的户主、居住人数、党员数量、楼门院长等主要情况。门院(楼栋):用“表格文字+门院(楼栋)截图”的形式形象直观的说明该门院(楼栋)的户主、居住人数、党员数量、楼门院长等主要情况。
3、以人为“点”。从档案中可以方便查询到各社区、门院人员的主要信息和力量分布。人:档案中可以方便查询到本社区,本门院人员的主要信息和力量分布,如:党员、低保户、楼门院长、积极分子、重点人、低保户等。
4、以物为“辅”。建立房屋、机动车、宠物等档案,实现对物的有效管理。物:通过“以房找人”,对接相关平台,可以实现对物的有效管理,如房屋出租情况,住户是否有狗,是否有车等。
三、实施步骤
1、先行试点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
深入调研,收集相关资料,以梁家园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先行开展社区管理档案的创建。3月下旬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为其他社区继续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探讨论证阶段(2011年4月-2011年5月)
召开专题研讨会,充分讨论借鉴“梁家园经验”, 集思广益,结合各社区自身特点,分别开展社区管理档案创建工作。
3、修改完善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介绍各自方案创新之处和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统一标准,完善各自方案。
4、数据采集和维护阶段(2011年8月)
为保证档案“底数清,信息准”,需对数据及时更新维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管理档案的创建是我街道2011年推动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主要社区领导亲自挂帅,以健全的组织领导、完善的工作方案、灵活的组织形式、严格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这项工作。
2、加强沟通,推动工作开展
各社区在工作开展中既要体现自身特色,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学习,彼此借鉴。要充分调动各社区骨干力量,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档案建设过程之中,既锻炼了队伍,也为社区建设作出了贡献。
3、专人负责,确保信息不泄露
各社区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派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社区书记、主任享有管控权,其他工作人员享有专项使用权,保护居民隐身权,确保信息不外泄。
社区精细化管理方案 [篇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村账代理”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确保社区(村)级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经联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联星街道办事处成立“村账代理”中心,对社区(村)财务进行全面监管。
第三条 财务审批制度。社区(村)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经手人在原始发票上签字,证明人、主任或秘书(凡社区(村)出现书记兼任主任一职的情况,由秘书审核)分别在审批单上审核后,社区(村)书记或主任审批,并由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加盖监督委员会公章),方可入账。如手续不齐,办事处村账代理中心不予受理。
第四条 报帐制度。社区(村)设报帐员1名,负责日常开支的结算及备用金的管理。报帐员必须及时结账,次月上旬报账一次,报帐员设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以备与会计核对。
第五条 备用金管理制度。社区(村)月拨款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每月备用金1万元,用于社区(村)正常公用零星支出。
第六条 票据管理制度。社区(村)所有收入都必须统一使用“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专用收款收据”(包括向农户收取的各种承包款,“一事一议”筹资款等),其他票据一律禁止使用,严禁自制收据。票据实行报账员领发负责制,统一到代理中心领销。因票据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及社区(村)书记、主任责任。对严重违反票据使用规定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严格控制库存票据,每个社区(村)每次限领1本,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第七条 现金提取制度。社区(村)提取现金,先由社区(村)报账员填写现金审批单,社区(村)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代理中心核查各社区(村)备用金使用情况,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提现手续,直接划入报账员专用存折。未履行手续或手续不全不得提款。
第八条 收入管理制度。办事处在指定银行设立代理中心专用账户,社区(村)所有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当日存入代理中心指定银行专用账户内,严禁坐收坐支,禁止公-款私存、私借、挪用公-款。
第九条 专项资金直拨制度。凡社区(村)应下拨的组级征地、各项补助、基建、修缮、修筑、采购等大型专项资金或单笔金额5万元以下的,履行签字手续后,凭收据、合同、工程验收结算单、税务发票,经代理中心主任审核、财政所长审批后,到代理中心会计处直拨,超过5万元大额资金报办事处主任审批,不在备用金中拨付。
通过代理中心账上拨付的征地款、青苗补偿款拨款程序:①社区(村)核实征地款、青苗补偿款后由各组开往来收据;②社区(村)书记主任核实签字;③站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④由组形成征地款、青苗补偿款分配方案,经社区(村)书记签字后,代理中心根据组里分配方案及农户分配花名册,方可拨款,款项由社区(村)直接发放到户。
第十条 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各社区(村)财务必须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支出,不用瓶装酒,不发整包烟,不在外签单,要求公用经费按等级逐年下降。对外引进项目资金确属需要开支的,必须经社区(村)集体研究,方可列支。引进项目开支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白条报账,并要求支村两委成员在原始发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债权与债务管理。各社区(村)应加强加大对应收款的清收力度,盘活社区(村)资金活力,减少财政压力。严禁增加新的债务。
第十二条 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管理。各社区(村)应设立3-5人的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凡重大财务事项须经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或社区(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并以会议记录为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社区(村)所有收支凭证须经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加盖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审核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各社区(村)必须按季将财务进行公开,接受社区(村)民的监督。代理中心每季对社区(村)进行财务公开考核排队,并纳入绩酬挂钩考核。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村)档案必须明确专人专柜管理,档案专管员及时将各种合同、验收单、征地款分配方案、重要的会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严禁遗失和损坏。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上云桥镇政府发布的和联星街道办事处2017年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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