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协议

时间:2023-02-23 07:01:28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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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协议

甲方:温州市汇顺达工贸有限公司

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协议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湖路9号

乙方:毛正丰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请求甲方以参保单位的名义挂靠社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非属《劳动合同法》定义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条款的约定和调整。

二、乙方为了享受社会保险所带来的福利,自愿将甲方作为参保单位并请求甲方挂靠社保,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和服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标准为:按当地政府每年度最低社保基数参保。在甲方社保指标限度外的社保费用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每年 月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一年应承担的保险费用(具体费用根据社保规定计算)。

四、由于乙方和甲方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不去甲方处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因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劳动支付请求,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五、乙方所有的社会、法律、安全问题及其连带的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如果乙方的言行对甲方的经济、声誉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即停止乙方的社保挂靠。

六、乙方年满6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甲方尽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退休时,乙方要享受社保待遇而需补缴费用的,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之后乙方所有退休待遇均由社保负责,与甲方无涉。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温州市汇顺达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毛正丰 

日 期: 

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挂靠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与挂靠人是 关系,乙方因个人原因,申请挂靠甲方公司代为办理社保事宜,甲、乙双方及挂靠人,就代办社保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按甲方员工标准,为挂靠人代办社保;

2、 甲方与挂靠人为代办社保关系,与挂靠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 乙方及挂靠人的法律责任

1、 乙方及挂靠人按甲方及社保部门的要求,提供就代办社保的的相关的材料。

2、 挂靠人的社保费需按季付或半年支付的方式,将该款项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的形式支付。

3、 支付时间:每月的 日前。否则甲方将暂停或办停挂靠人社保,其法律后果均由挂靠人承担。

4、 乙方如需终止甲方代办社保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之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代办社保期间,挂靠人一切劳务纠纷,如工伤、意外等等,均与甲方无关。

6、 甲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和费用,全部乙方和挂靠人由直接支付和全额承担。

7、 乙方和挂靠人互负连带责任。

三、 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甲方、乙方和挂靠人共同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五、 协议一式三份,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成立,甲方实际履行之日生效,乙方停止支付社保费时,甲方可提前解除终止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挂靠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和挂靠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亲笔签字)

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请求甲方以参保单位的名义挂靠买社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协议,甲乙双方非属《劳动合同法》定义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条款的约定和调整。

二、乙方为了享受社会保险所代来的福利,自愿将甲方作为参保单位并请求甲方挂靠买社保,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和服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甲方在为乙方办理挂靠社保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填写完整的《社保新增变更申请单》、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失业手册、相片、计划生育证;需要制作社保卡的还需要提供数码回执一张及20元工本费。

四、由于乙方和甲方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不去甲方处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因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劳动支付请求,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 779.28)元/月,或按当地政府每年度调为基准,该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按最少按一次性支付三个月或半年保险费用和残疾保障金费用(见第六条),若有亲属在挂靠单位就业,征得亲属同意在其工资中全额代付挂靠所产生的费用,(如今后社保调整数额或乙方所交纳的费用不足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补足费用,否则造成乙方

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由于乙方在挂靠单位占有职工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等规定,按公司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应缴纳相应保障金为:1人×1.5%×市在职年均工资54495×80%由乙方负担占公司职工人数的保障金( 653.94 )元/年。

七、由于乙方并不属于甲方的员工,乙方在甲方购买社保期间,甲方无义务为乙方购买雇主责任险,乙方所有的社会、法律、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如果乙方的言行对甲方的经济、声誉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责任和后果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若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退休条件时的前2个月,甲方为乙方办理停保手续,而推向社会化管理办理退休,并由乙方自行办理退休手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十、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内容协议各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向除甲乙之外的第三方披露其中的任何信息。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退工权利,乙方同时应返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社保费用。同时乙方退保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不再参保,若甲方因经营原因,随时可以办理停保,不需挂靠单位负任何责任,一切由乙方负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指模)及甲方为乙方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亲属代付费用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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