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保险的证明
北京你所缴纳社保的劳动与保障部门开具即可 我朋友原来办过 是从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后再去所缴纳社保的地方开具 或者你先查一下你在北京缴纳社保的社保中心电话咨询一下
1、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保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你的福利,是你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可小视。特别是养老保险一定要参加。
4、企业不交,自己也要交。可以考虑和企业沟通,不行的话,可以去社保局监察投诉企业给你补交。
只是开缴费证明,还是把保险从北京转移到河北,如果只是开缴费证明,去北楼108开。如果是把保险从北京转到河北,不知道现在在北京的公司减没减您的保险。如果没减按以下步骤:1用五险合一软件做减员,四险做成:中断转外省,医疗做转外剩打表,报盘。2约朝阳社保B号,到柜台打出转移单。3寄单子给新单位。如果在北京的公司已经做了减员,那需要先增回去,再按刚才1开始做。
北京社会保险的证明 [篇2]
姓 名,性 别,个人编号,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地址,在本地参保起止时间,,本地实际缴费月数,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电话,,地 址,邮政 编码 。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职务,至x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17年07月31日
其实很简单,叫你公司行政部负责人,进入当地所属社保网页,将你的缴费的记录打印一份,再给到社保部门盖公章即可.
最好是请你单位负责保险的人去社保中心代你开,他会比较容易些,如果自己去得话带着你的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告诉他你的个人社保编号就ok
1.办理二代证很简单,先去武汉人才中心领取户口,带上你的有效证明,比如你的一代身份证,领取户口之后,去人才中心附近的一元街派出所亲自数码照相办理,一个月之后领取,可代领
2.你直接跟人才中心的人说,人才中心的人很熟悉办这个事情,无非就是证明你的户口落在人才中心等等之类的话!
3.户口续签也很简单,带上你跟人才中心托管的协议书,告诉他们你需要续费保管,交钱就行
拿公司缴社保的回执单到税务局说明情况后开一个证明,然后再到社保局开买房证明。 你这种情况很奇怪。
正规办理社保的,员工离开单位社保只有两种情况:
1、你的社保已经停保了,在你离开公司时,不然他每个月就要白白损失几百块。
2、你的社保还没停,但你原公司一定还在给你交钱,不交的.话,社保局会自动催缴或催促公司办理停保的。
可以转的,要通过单位出面帮你转,但是你要补足地区差价。我家亲戚从武汉转到上海,就是单位开证明,他自己补差价转的。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北京社会保险的证明 [篇3]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申请核定表
新参保企业办理指南
第一步:请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二份
* 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第三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
提交第二步所述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登记业务,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持该表到医疗保险部办理医疗保险新参保手续,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编码。 第四步: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业务
1、 提交的材料:
① 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外埠农村、本市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 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一式二份 〔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
注:所有表格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填报表格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3、 注意事项:
①非本市户籍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非本市户籍职工如已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企业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无论其本人之前是否参加过生育保险,均需提供该职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此证件的聘用单位须与参保单位为同一单位)一份。
②缴费基数的确定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上限统一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7年缴费年度调整为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本市和外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17年度为730元/月);本市和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自2017年度开始统一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人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补缴业务
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因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补缴,按以下要求办理。
提交的材料:
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出示补缴说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及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历年的养老保险还需提供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件)。
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不填写〕
办理时间:
参保单位以托收方式缴费的须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费的须在补缴当月1日至15日之间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支票于每日16点30分前,现金于每日15点前(节假日不顺延)。补缴款项逾期未到位,单位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
第五步: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之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业务办理时间
单位信息登记业务、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参保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医疗保险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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