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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土地使用合同
用地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用地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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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乙方农用地 平方米(折合 亩),未利用土地 平方米(折合 亩),国用土地 平方米(折合 亩),集体土地 平方米(折合 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在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临时使用位于 的乙方土地 平方米(折合 亩),作于 用地,具体位置以图纸标准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宗地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满前 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重新续办临时用地手续。
三、在使用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及时交清土地补偿费用后,严格按照批准位置、范围、面积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变更和改变批准用途,乙方应按 2
时移交土地,不得影响、阻扰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该宗地上修建永 久性建筑物。
五、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甲方应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 元土地复垦保证金。甲方使用期满后,必须进行复垦整治、恢复原状,经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
六、使用期满后,甲方不按期复垦和期满不按时退还土地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土地的,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甲方复垦保证金予以没收,用于土地复垦。
七、本合同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内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区)人民政府各一份,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签字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 鉴证单位
乡(镇、区)人民政府(章): 淇县土地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土地复耕保证书
我叫 ,系 乡(镇、区) 村人,为了发展,经研究决定在 建临时 ,占用我村集体 地 平方米(折合 亩)。我一定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利用土地,到期保证复耕,退还土地,如不按规定执行,愿意接受县政府的处理。
保证人:
年 月 日
补偿安置方案
我村为发展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建 ,占用我村集体 地 平方米(折合 亩)。该地为我村 地面无其它问题,由我村委会全部负责。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请示
县国土资源局:
为发展经济,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在 ,占用我村集体土地 平方米(折合申请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
申请人:
年 月
建亩),特此
日
临时土地使用合同 [篇2]
合编号:中铁四局—抚吉B3—(临) —02
甲方:中铁四局抚吉高速B3标土方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大山村 (以下简称乙方) 因江西省抚吉高速公路建设需要。甲方施工需要临时租用乙方位于永丰市(县)恩江镇(乡)大山村委会流源村小组的一块土地作为我部弃土便道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临时用地情况
陈长根:总面积0.846亩,钟家绍:0.169亩,钟福绍:0.213亩,钟绿绍:0.37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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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租用期限
1 租用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弃土场施工完毕,经现场测量数据为计算依据。
三、 租费标准及金额
临时用地面积1.606亩,价格3500元/亩,共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五柒千陆佰贰拾壹 元。
四、 付款方法
甲方所需临时用地面积一经确定,1个月内甲方首付乙方临时用地租用费用50%,半年满付剩余50%。
五、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入场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方式阻挠甲方开展工作,如与当地村民发生被租用土地的阻工干扰事件,由此造成的甲方停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因甲方高速公路建设的工作需要,乙方应做好附近居民的解释协调工作,不得以包括噪声、汽车尾气、灰尘等任何借口干扰和阻碍甲方施工生产和交通运输。
六、 合同解除
土地使用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永丰县抚吉高速公路协调办壹份。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土地使用合同 [篇3]
用地单位: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XX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XXXX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地[2012]XX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X国土资[2017]XXX号)文件精神,在XX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XX村,总面积为XXX公顷,农用地XXX公顷,未利用地XXX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XX加工设施、XX设施、原料堆场、临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2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 1
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XXXX元,青苗补偿费一次性XXX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额为 XXXX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元)给付XX镇财政所(账号:XXXX),镇财政所根据村上报的被征用农户土地补偿费用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直接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如果农户直接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应对此负责,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4、临时用地需要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按照X政[2011]X号文件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5、除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外,乙方不得提前收回。
6、严格用途管制。甲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不能影响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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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
7、甲方临时用地期满前,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复垦未完成或验收未合格影响下一季之农作物种植的,赔偿乙方青苗补偿XXX元/亩及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农户耕地为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临时用地经XX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生效。
八、其它。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院墙内的杂活,需要从社会上用工的,由XX镇政府出面和甲方协商,应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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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国土资源局、XX县XX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见证单位(公章)
见证单位代表:
XXXX年XX月XXX日
临时土地使用合同 [篇4]
甲 方:用地单位(施工单位)
乙 方:供地方(村委会)
监督方:县南水北调办公室
建管单位(项目部)
因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需要,甲方需临时租用乙方土地,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征迁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节约、集约、方便施工、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土地位于 (见附图)。使用范围包括耕地 亩, 地 亩,合计 亩。使用用途为(生产生活营区、表层土堆放、取土场、弃土弃渣场、施工道路等)。
二、租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租用期限内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用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允许甲方提前退还临时用地,如需延期使用,甲方要于本临时用地使用协议期满前向监督方书面申请延期,待核实后,监督方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三、租用补偿标准:耕地 元/季亩,熟化期补助 元/亩(退地后按一季补助), 地 元/季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永久征地标准执行,以表格形式反映)。
四、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费用(以表格方式反映)。
五、补偿方式:
县南水北调办公室做为征地责任主体,代表用地单位负责补偿资金兑付工作。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 元(大写: )一次性补偿乙方;土地租用费用按季补偿,补偿费为 元/季(大写: )。熟化期补助费共 元,待办理临时用地退还移交手续后,一次性补偿乙方。
六、地上附着物清除和土地移交:乙方收到补偿款后要及时补偿兑付到户,并协调所涉户主于 日内清除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由甲方负责清除。县南水北调办负责按期组织有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填写临时用地移交表。
七、临时用地使用技术要求及监督责任。
甲方要按照临时用地使用技术要求规范使用临时用地。具体使用要求为:
1、必须将占地范围内表层40cm厚耕地土单独堆放保存,以备复垦使用。
2、对占地范围内不宜拆除的地上附着物要采取可行的保护措施加以保护(机井、坟墓等)。
3、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负责监督用地方规范、有序使用临时用地。
八、临时用地复垦:
由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征迁设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
合临时用地使用技术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经评审后作为用地单位复垦的施工依据,同时作为建管单位申报用地,国土部门组卷的要件之一。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甲方根据批准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县南水北调办及时组织有关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办理临时用地退还手续。并按批复的复垦标准和实际复垦面积支付用地单位复垦费用。
九、甲方承担临时用地复垦的法律责任,县南水北调办和乙方承担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到户和保证甲方正常使用的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和监督方各一份,副本二份,施工监理、征迁监理各一份。本协议经甲、乙方和监督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方(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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