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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租合同书
集体土地承租合同书 1
出租方: 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浙江省 村
出租方代表: 职务:村民主任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住所: 中山西路 号
承租方代表: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 1
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 2
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
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集体土地承租合同书》。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 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7年 3月 16 日
签订地点: 会议室
鉴证机关:(章) 鉴证日期:
集体土地承租合同书 2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发展农村经济,甲方将 地租给乙方,用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_________亩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自动续租,租金另行协商。
三、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合理利用土地。
2、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4、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5、 协助乙方协调与政府及各部门、附近村委及村民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乙方项目的如期开办和正常经营。
6、保证承租土地水、电、路的畅通。
7、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出租该地块。
8、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审批经营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在承租土地上兴建建筑物、构筑物、购置设施设备等。并对上述财产享有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土地的转租
1、在租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2、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承租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 2
方不得妨害第三方使用土地。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或正式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在土地租赁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剩余年限给予相应的赔偿。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土地收回或出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乙方投入财产的30%,并赔偿损失。
2、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标准,并保证乙方对承租土地的正常利用,否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交租金和已投资额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但经双方协调同意协调变更的除外。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协议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集体土地承租合同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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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4
集体土地承租合同书 3
出租方: 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浙江省 村
出租方代表: 职务:村民主任 联系电话:
承租方:住所: 中山西路 号
承租方代表: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格式 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住房租赁合同 厂房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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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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