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1、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 1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流转当事人约定时采用。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解释。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双方当事人自身的民事法律行为,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当事人可向法律专家咨询。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的供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经流转当事人协商一致,流转面积可以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面积,也可以采用实际测量面积。
6、术语解释。转包,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
出租,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互换,指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进行交换。
转让,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入股,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它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组成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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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转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详细情况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包金。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转包金。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 元(大写: )作为转包金。
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转包金,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包金。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转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
产品处臵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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