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办理退休流程

时间:2023-03-15 05:13:03 退休 我要投稿

广州市办理退休流程

  在广州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的年龄却不清楚如何办理退休手续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市办理退休流程,欢迎大家参考。

广州市办理退休流程

  一、办理程序

  1.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减员;

  2.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减员后办理退休核定;

  3.地税办理缴交过渡性一次性医保;

  4.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地税减员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 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核定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2.《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三,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3.退休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复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

  4.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5.《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四,参保单位签章);

  6.提供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A4纸复印件和银行卡开卡申请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若申请异地银行账户发放,请提供本人异地邮政储蓄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

  7.已审核视同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已审核早期离开国有企业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早期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9.已办理趸缴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相关审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有社保基金转入的,提供已转入的相关材料(如:养老保险转入缴费历史、转入确认材料);

  11.有高级工程师证(国家承认)的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13.相片八张(办理退休证及相关表格用);

  14.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申请;

  15.专户:另外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

  16.职工在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必须把《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或《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归档。

  三、地税缴交过渡性医保材料

  (一)、申报时间

  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内申请办理,如超时办理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所需材料

  1.SF089 《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如属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需提交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六);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参保人员个人医疗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个人缴费历史);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办理一次性缴纳过渡医疗保险的书面申请(专户单位投保的不用提供);

  6.如在省属单位办理退休的还要填写《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附件七,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四、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

  (一)、申请移交社会化管理批文程序

  首先,到地税部门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

  其次,市属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提交《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附件八)及以下材料(省属企业向省劳动保障厅退管处申请,区、县级市属企业向企业所属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文):

  1、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地税局或银行划帐托收单(复印件)。

  2、《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一份。

  3、《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市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4、转制、关闭、破产单位须提供企业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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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同意移交复函后,领取移交所需表格样板和退休职工管理手册。

  (二)、办理移交手续

  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区、县级市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国外、市外定居的按单位所在区移交),并提交如下材料: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一)一式五份(按户口所在地址分区、县级市街道做表及excel格式做3.5寸盘,备注栏注明属哪类特殊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伤残、孤寡、独居、精神病、伤残、80岁以上高龄、特困、重病、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市外、境外定居地方、工种退休或病退)。

  2、移交批文或复函(复印件一份)。

  3、《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二)一式三份(单位意见栏注明房改时间、地点、面积、以及军转干部在原单位生活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章,贴好相片)。

  4、《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附件十三,一式两份,企业与区退管办签订)。

  5、缴纳3000元/人退管活动资金(特殊人员每人加缴10.5万元的安置费)

  6、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7、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8、《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两份。

  9、《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区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10、移交人员档案[档案袋规格:长34cm、宽24.5cm、厚(折叠部分)2.5cm],填写《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附件十四),《档案移交明细表》(附件十五)一式三份(分街道填写)。

  11、为发放慰问金每个人准备养老存折复印件一份,姓名页,写上原单位名称。

  12、特殊人员需填写《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十六)一式二份,《特殊人员承诺书》(附件十

  七)一式三份。

  13、建国前老工人、军转干部、异地就医人员须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审批表》、《广州市军转干部领取生活补贴资格确认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放入档案,并注明补贴在原企业发放起止时间。

  14、退休职工管理手册(贴相片)盖印。(盖区、县级市退管办业务章)。

  (三)、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凭区、县级市退管办盖章后的《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和市退管办复函的复印件,于当月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所属街道党工委。

  各区退管办联系电话:

  越秀区退管办:83807386 海珠区退管办:89222621 荔湾区退管办:81034792

  天河区退管办:87514071 白云区退管办:26091970 黄埔区退管办:82293992

  开发区退管办:82111071 南沙区退管办:84985421 花都区退管办:86969335

  番禺区退管办:84692958 增城市退管办:82652199 从化市退管办:87965460

  五、退休死亡待遇申领

  (一)、单位经办人员申办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3、亲属申请一次性供养救济费的,按不同的供养对象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配偶

  A、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B、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2)供养子女

  A、未满16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B、满16周岁后仍在读高中或职中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读学校证明。

  C、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3)供养父母

  A、死者为独生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街、镇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

  B、死者为非独生子女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4)供养其他直系亲属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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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申办:

  1、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2、提供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材料。

  (1)户口簿可以证明申办人与死者的直系亲属关系及法定继承权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公安、民政、镇街等政府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政府证明,须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

  (3)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有加盖相关银行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

  附件一:《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

  附件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附件三:《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附件四:《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

  附件五:SF089《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六: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七:《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

  附件八:《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

  附件九:《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

  附件十:《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一:《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附件十二:《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十三:《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附件十四:《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

  附件十五:《档案移交明细表》

  附件十六:《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七:《特殊人员承诺书》

  在职职工如何办理退休?

  (1)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实际住址的房证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它部分。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平时月份:15日至30日;黄金周:4月末至5月25日,9月末至10月25日)由企业专管员持单位公章、职工档案、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五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后,也可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个人档案申报/网上申报企业退休核准”或“个人档案申报/网上申报事转企退休核准”进行待遇计算并打印《退休人员审批表》,然后到人社局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到人社局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到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持经退管部门审核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退休人员审批表》装入职工个人档案。区属及县属企业的正常退休职工,由企业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如何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1)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一个月,携带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它部分;

  (2)企业专管员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档案、《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提前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准部门审核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

  如何办理退职?

  (1)职工办理退职手续前一个月,携带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由社区签字盖章后交企业填写其它部分;

  (2)企业专管员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单、《因病、非因工鉴定结

  论通知单》、《退职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核准部门审核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

  (3)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及缴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部门复核,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15-24日,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到居住地居民委或社区领取),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办理退休;户籍是甘井子的失业人员须自带档案(到甘井子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取本人档案)。

  (2)提前退休、退职,除持上述证件外,同时须持《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一式三份)。

  (3)特殊工种资格认定程序:从事过特殊工种的且累计干满规定年限的失业人员,距法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的11-15号,持《失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市就业管理中心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大厅退休申报窗口申请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已认定的失业人员,持有关证件,按正常退休规定办理退休。 延长退休有关问题的解释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大劳险字[1997]274号)规定,自2012年9月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十五年的人员不允许继续参保缴费,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务经办流程

  (一)每月末,市社保中心根据系统记录的身份证信息对当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十五年的用人单位职工增加系统限制,不能生成次月个人应缴账。

  (二)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聘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可通过网报系统“表格下载”下载)到当地人社局审批备案。

  (三)用人单位持经当地人社局审核的《用人单位职工延缓退休备案表》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取消系统限制。取消系统限制业务办结后可以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

  (四)不符合延长退休时间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当办理退休,具体要求参照退休审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其它要求

  (一)用人单位如有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延长退休时间的人员,应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办理审批备案,审批意见报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逾期办理造成补缴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滞纳金,不能减免。

  (二)因身份证号录入错误而添加标识的,请用人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申请修改。

  (三)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需持审批意见(市内单位由退休待遇核准部负责审核,其它区县由当地人社局负责审核)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退休政策依据:

  (1)1992之前,国办发[1978]104号/辽大发[1986]111号

  (2)1993-1994,大劳发[1993]34号

  (3)1994-1996,大政发[1993]85号

  (4)1997-2001.06.30,大政办发[1997]99号

  (5)2001.07.01-2017.12.31,大劳险字[2001]73号

  (6)2017-今,大劳发[2017]138号

  广州市办理退休流程

  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四、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五、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六、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需要移交社会化管理者

  到杭州市退管中心一科办理相关手续(拱墅区湖州街158号)联系电话:88024492。

  需携带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移交名册表加盖公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盖章。另外支付管理费用(190元/年,交至满75周岁为止)企业单位缴税在各区的可领取一份说明至缴税所在区的财政局盖章免支付此费用。

  办理完毕后领取《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通知单》及各类表格的复印件。

  七、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八、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杭州市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

  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条件者需到杭州市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中河中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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